简述基金份额、股权质权效力的特性。
第1题:
简述基金份额、股权质权效力的特性。
1、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法定孳息。
2、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表物。
3、质权人有权占有和留置股票的权利及妥善保管股票的义务。
4、质权人不享有议决权。
5、出质人不得擅自转让出质权利。
第2题: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时设立。( )
A.正确
B.错误
第3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权利质押需要办理登记的是( )。
A.汇票、基金份额、本票、股权
B.基金份额、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仓单、提单
C.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股权
D.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提单、债券、
E.基金份额、股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
第4题:
以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股票、应收账款质押的,自登记次日起质权设立。
第5题:
第6题: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7题:
第8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 )。
A.应收账款
B.股权、基金份额
C.人格权
D.汇票
第9题:
第10题: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