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方以船方过错使货物受损,并且该船撞毁租船人码头设施和未付经纪费等为由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上述损失,船方则直接将船载货物予以留置并向承租人索要租金。假设租约中早已明文规定了凡因上述原因租方即可扣除船方租金的话,情况又会有何不同
第1题:
分析下列情况,定期租约中哪些不能扣除租金承租人以船方与燃油公司合谋欺骗为由索赔货损,并扣除了支付给船方的部分租金,船东借机宣布撤船。承租人由此诉至法院索赔损失。
第2题:
租金按时足额将租金汇往船方银行,但由于船方银行依内部规定对当日提取现金的船方从租金中扣除了60元手续费,致使该笔租金变的不足额了。船方借机撤船。此时,船方是否享有撤船的权利?假若租约中订有“反技术性”的条款的话,情况又会有何不同
第3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定期租船合同。后承租人迟付租金,船东向其发出了撤船通知。在该通知中,载有下述字样“由于你方违约而迫使我方撤船„..其实你方若能将租金上浮10%,继续履行租约亦非不可能„„”。船东在发出该份通知的第二天就把该船另租出去。后承租人就此后的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向船东提出了索赔。承租人认为,船东发出的通知并不确定而使其仍存幻想能有所补救,因而丧失了最佳时机去另租替代船以免租金市场上涨所带来的损失,故船东应赔偿其损失。而船东认为,其已经发出撤船通知给租家,故租家应自负损失。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对租家因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负责
第4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方以船方过错使货物受损,并且该船撞毁租船人码头设施和未付经纪费等为由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上述损失,船方则直接将船载货物予以留置并向承租人索要租金。此时船方是否有权留置货物
第5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定期租船合同。租约规定,如果租金不能及时支付,船方应给与租船人3个工作日的宽限期才可以撤船。船东在中国香港,承租人是一家意大利的公司,租金却是付往纽约。不巧的是,租约中约定的3天在香港是3天的银行工作日,但是在意大利却恰逢意大利国庆假,银行放假一天。因此承租人最后在银行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也就是香港时间第4天)电汇租金。船方却在同日宣布撤船。承租人将船东诉至法院,指控船东提前撤船。对于承租人和船东来说,在发生这种事情时,更加安全可靠的办法是什么
第6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期租合同。租约约定,由于承租人遗忘或疏忽而未能按时支付租金,船方要先给予4天的宽限期才可以撤船。事后船方并未给予承租人警告就撤了船,承租人依据该宽限期条款将船东诉至法院。船东认为,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并非出于忘记或疏忽,而是明知故犯,乱扣不该扣的项目所致,所以该宽限期条款并不适用。本案船东是否有权不予通知即可行使撤船
第7题:
租约约定每月24日为支付租金的最后一天,但到了25号也未收到,就当船方即将发出撤船通知给租方之时,船方银行告知刚刚收到租金。在此种情况下,船东是否有权撤船
第8题:
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租,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其他费用。船方则坚持认为租方应支付上述费用。租方能否拒付相关费用
第9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定期租船合同。承租人以船舶入坞及船员配备不足致使不能立即开航为由依照租约中的停租条款宣布停付租金,并拒绝支付领港费或港口费等费用。船方则认为承租人应该支付港口费用请问上述的案情,应该怎么样处理
第10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约。租约中规定“租方不准派船前往ITF(即国际海运劳工联盟)地区,否则若被ITF刁难,则该期间的租金照付。”不久租船人指派该船方便旗船前往德国汉堡。船东认为,汉堡刚刚发生过ITF刁难方便旗船事件,应属于ITF地区,拒绝前往。针对上述案情,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