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家文化用品企业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文化用品有限责任

题目

甲乙丙三家文化用品企业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它们起草了公司章程,公司名称为“东方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章程经甲乙丙审核后予以认可。2001年5月,东方文化用品筹备小组向市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并向工商局提交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法定文件,市工商局经审查后,认为该市文化用品企业已经达到市场饱和,故拒绝为东方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请问: 市工商局拒绝办理公司登记手续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市工商局拒绝办理公司登记手续是不合法的。
因为此公司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成立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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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丙、丁四人决定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不能以( )出资。

A.知识产权

B.商誉

C.土地使用权

D.货币


正确答案:B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2题:

2006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参考答案:C

第3题: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 

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 

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 

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C

 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据此可知,甲以面包车出资的,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注册资本是八万,8万×30%=2.4万。因此,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2.4万。

  选项C正确。只要货币出资额不低于2.4万,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即符合法律规定,即非货币财产出资额最高可达到5.6万,因此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以达到4万。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本题中,注册资本的20%是1.6万,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万,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3万。

 

第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


答案:错
解析: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5题:

甲乙成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丙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合伙企业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对于丙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不承担责任
B:丙以自己实缴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C:丙以自己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D:丙与甲乙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选项正确。

第6题:

甲乙丙欲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甲乙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B.甲乙丙可以用货币、实务、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是不得以劳务出资 C.甲乙丙可以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也可以只达成口头协议 D.甲乙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D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可见AD正确。该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可见B错误。该法第14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可见C错误。

第7题:

甲乙两个法人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丙公司,甲占丙公司51%的股权,乙占49%的股权,那么,丙公司对于乙来讲,是()。

A.分公司

B.联营企业

C.控股子公司

D.独立企业


答案:B

第8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9题: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
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
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
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答案:C
解析:
【考点】股东出资的形式;股东出资的法定要求【详解】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本题中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应当转移面包车的所有权于公司,而并非仅交公司管理和使用,故选项A错误。至于货币出资和专利出资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3款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故本题中的货币出资方乙的出资不能低于2.4万元,但专利出资的数额没有限制。另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结合两项标准,本题中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应当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而不是注册资本的30%。综上,本题正确选项应为C。【陷阱】《公司法》对股东出资限额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二者必须同时满足。二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第10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几人的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准备以劳务出资
B.乙准备以知识产权出资
C.丙准备以其姓名出资
D.丁准备以其持有的已经设定质权的股权出资
E.戊准备以其自有汽车出资

答案:B,E
解析:
(1)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2)股东或者发起人也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股权出资。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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