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数据电文发送与接收的时间与地点?

题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数据电文发送与接收的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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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参考答案:对

第2题:

关于要约生效的错误表述为( )。

A.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之时生效

B.要约自要约人发出之时生效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要约生效时间

D.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发出要约的,收件人没有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要约生效时间


正确答案:B
B。本题应思考要约的生效是发信主义还是收信主义(到达主义)。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采用到达主义,即A之表述,在此基础上,A、C、D俱正确,B错误。

第3题: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视为到达时间。

A.该数据电文向该特定系统的发送时间

B.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C.该数据电文向收件人任何系统发送的时间

D.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时间


正确答案:B

第4题: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

  • A、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 B、该数据电文被收件人第一次阅读的时间
  • C、该数据电文被发件人发送完毕的时间
  • D、该数据电文被收件人接收的首次时间

正确答案:A

第5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并且收件人指定接收系统的,承诺到达时间是()。

A: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B: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系统的指定时间
C: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系统的首次时间
D: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系统的时间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有两种情况:①收件人指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②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6题:

甲、乙两公司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信箱接收数据电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 )。

A.该数据电文进人指定计算机信箱的时间

B.收件人第一次阅读该数据电文的时间

C.发件人发送完毕该数据电文的时间

D.收件人首次接收该数据电文的时间


正确答案:A
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成立过程中要约生效的时间。根据《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因此,正确答案为A。

第7题: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视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 )。

A.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B.该数据电文被收件人第一次阅读的时间
C.该数据电文被发件人发送完毕的时间
D.该数据电文被收件人接收的首次时间

答案:A
解析: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8题:

如果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发出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9题:

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数据电文发送与接收的时间与地点?


正确答案: 由于我国采取的达到主义,所以法律只需要对达到时间和达到地点作出规定。
(1)数据电文的到达时间
《合同法》第16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
对于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10题:

如果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发出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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