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

题目

某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工作,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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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1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0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①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②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2题:

天红加工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孙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T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孙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孙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2月,原会计科科长与孙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科长进行监交。(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采购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 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 明理由。

(4)该企业对采购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第3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题。

某国有服装加工企业,2012年发生以下事项:

①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的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行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行政办”),同时任命行政办主任张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行政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行政办主任张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行政办主任张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张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张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②3月,档案科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③6月,行政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④8月,该企业业务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借阅该企业的会计档案。单位负责人认为该业务单位与本单位业务关系密切,而且和其本人私交甚好,便同意借出l天,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该企业撤消合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

A.该企业根据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作出撤并会计机构的决定是正确的

B.只要企业同意,张某可以半脱产学习,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C.张某的女儿不能担任出纳工作

D.张某的女儿可以担任出纳的工作,只要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就可以


正确答案:AC

该企业根据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作出撤并会计机构的决定是正确的。会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一个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该企业任命张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张某既无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又无从业经验,不能任会计主管人员。张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有企业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张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第4题:

某大型国有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下一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汁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3)由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第5题:

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1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迎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0年

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1)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1)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企业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2)该企业将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该企业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原始凭证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6题:

甲公司2009年内,发生了如下事项:

(1)调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决定精简内设机构,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同时任命办公室主任张某兼任会计负责人。撤并以后,会计主要工作重新分工如下:原会计部主办会计继续留任会计工作,原设备处工作人员、张某的女儿调任出纳工作,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张某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办公室文秘,为了使其尽快胜任会计负责人岗位,领导要求张某半脱产参加会计知识培训班,并参加当年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2)撤并工作完成后,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由厂部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交。

请分析并简要说明理由: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等是否合法?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是否有违法之处?


正确答案:


第7题:

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合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合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企管办主任王某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9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1~5问题。

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________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正确答案:
直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8题:

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1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0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械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做为国有食品加工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由王某的女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依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做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而该企业则是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法律规定。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法之处。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外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所以,并非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一律销毁。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该企业购买计算机的发票是金额有错误,不能更正而应重开。  

第9题:

宏达公司原是一家国有企业,2005年内,发生了如下事项: (1)调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决定精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轮岗,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同时任命办公室主任吴某兼任会计负责人。撤并以后,会计主要工作重新分工如下:原会计部主办会计继续留任会计工作,原设备处工作人员、吴某的女儿吴虹调任出纳工作,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 吴某毕业于某名牌师范大学,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办公室文秘,恪守职责,兢兢业业,深受厂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为了使其尽快胜任会计负责人岗位,领导要求吴某半脱产参加会计知识培训班,并参加当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 (2)撤并工作完成后,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由厂部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交。

请分析并简要说明理由: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等是否合法?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是否有违法之处?


正确答案: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因此,宏达公司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该公司任命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是违法的,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汁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而吴某既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更没有会计师以|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由他担任会计主管人员是违法的。另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有企业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人员。同时,出纳人员也不得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因此,由吴虹担
任出纳人员是违法的。
(2)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由厂部纪检、监察部门监交是违法的。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出单位负责入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而纪检监察部门不是监交的机构。

第10题:

某中型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于2008年2月做出精简内设机构的决定,将财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并要求李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参加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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