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逾期接受的效力问题()
第1题:
逾期的接受的含义和效力?
又称迟到的接受,是指接受通知到达发价人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发价所规定的有效期,或者在发价未规定有效期时,已超过了合理的时间。根据《公约》规定,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确认该接受有效,则该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也即合同于接受通知书到达时生效,而不是受盘人收到确认通知后才生效。如果接受的逾期是由于传递不正常而造成的,从载有接受的信件和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如果传递正常,它本应在有效期内送达。对于这种逾期接受,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盘人,发盘因逾期而失效,否则该接受有效,合同于该接受到达时成立。
第2题:
简述逾期承诺的效力。
第3题:
A.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
B.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该逾期接受必须经过卖方的确认后方有效,合同成立
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第4题:
A、原发盘人没有立即通知受盘人该接受无效
B、原发盘人立即通知受盘人该接受有效
C、对于因传递导致逾期的接受,原发盘人没有立即通知受盘人该接受无效
D、对于因传递导致逾期的接受,原发盘人立即通知受盘人该接受无效
E、以上均正确
第5题:
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
A.只要发盘人及时表示确认,该逾期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B.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C.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第6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AC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规定:(1)对于逾期的承诺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承诺的意思通知承诺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为有效的承诺。(2)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他是传递正常、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书面或口头通知承诺人,他认为要约已经失效。因此选AC.
第7题:
新颁布实施的法规对于过去发生的事项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属于()。
A.对人的效力问题
B.空间效力问题
C.有无追溯力的问题
D.时间效力问题
第8题: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逾期的承诺具有何种效力?( )
A.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然有效
B.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已失效
C.一项逾期承诺就是一个新要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产生承诺的效力
D.一项逾期承诺的最终效力取决于要约人的明确态度
第9题:
A、逾期接受一律无效
B、逾期接受完全有效
C、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取决于发盘人
D、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取决于受盘人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