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1日,××省××市××乡××村陈某某(女,16岁,××镇××中学学生)家的邻居发现陈某某死在她家后面40多米远的一片竹林中。当日下午,××市公安局××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即到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陈某某系窒息死亡,生前曾遭受性侵犯但犯罪嫌疑人并未得逞。 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警方认定该村张某为犯罪嫌疑人,而他在案发次日便离家外出打工了。张某,1969年4月20日生,小学文化,汉族。2001年至2002年曾任村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村干部,对村里各家各户的情况十分熟悉。2002年7月

题目

2002年11月21日,××省××市××乡××村陈某某(女,16岁,××镇××中学学生)家的邻居发现陈某某死在她家后面40多米远的一片竹林中。当日下午,××市公安局××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即到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陈某某系窒息死亡,生前曾遭受性侵犯但犯罪嫌疑人并未得逞。 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警方认定该村张某为犯罪嫌疑人,而他在案发次日便离家外出打工了。张某,1969年4月20日生,小学文化,汉族。2001年至2002年曾任村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村干部,对村里各家各户的情况十分熟悉。2002年7月,因其品行不端,张某被解除职务。 张某与妻子感情不和,经常出入色情场所。前些年,妻子不堪忍受其恶习,独自一人到广州打工。张某一人在家独处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12月4日,民警在××省××市将张某抓获并以其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予以刑事拘留。在警方出具的大量证据面前,张某慢慢交待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2002年9月以来,由于手头拮据无钱出去“风流”,欲火中烧的张某就将邪恶的目光盯上了正在上初三的陈某某。11月初,他多次到陈某某学校向学生打听初三年级放晚自习的时间,还到陈某某家附近转悠了好几次。另外,他还到处放风要到外地打工,并先后联系好3人一起于11月21日一早动身。他觉得在去外地前的这个晚上干了伤天害理的事,谁也不会怀疑到他头上,再说女孩被人“欺侮”了,因为害怕坏了“名声”常常不愿声张。 11月20日晚,张某早早地吃过晚饭,然后挨到8点多钟就到陈某某家附近守候。9点钟刚过,下了晚自习的陈某某像往常一样回家,一路上,唱着歌,踏着轻快的脚步朝回走。当她走近家门时,早已守候在附近的张某立即上前搭话,他自称是村干部,来了解村里有无人家违反计划生育。陈某某也认识他,就边走边回答他的问话。突然,张某趁陈某某不备,用事先准备的木棒将她击昏,又迫不及待地将她拖到屋后草地上。张某正在脱陈某某的衣服准备对陈某某实施奸淫时,陈某某醒来拼命与他扭打并喊“救命”。由于害怕陈某某高声喊叫引来村民,导致自己的恶行败露,张某死死地卡住陈某某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动弹。之后,张某才感到惊恐,他自作聪明地伪装现场,并连尸体带书包、雨伞等物一起全部拖到竹林深处抛弃,然后仓皇逃窜。 12月10日,经××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张某被××市公安局逮捕。12月20日,××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请按照起诉书的制作要求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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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陈某是李某之妻,某村农妇,未育,李某死亡时遗留给陈某3间房屋,后来陈某收养了一子陈某某,但不久陈某就中风瘫痪卧病在床,陈某某夫妻两个就开始虐待陈某,陈某不堪忍受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而服毒自杀。陈某某办完丧事后,遂独自占有了陈某的3问房子。 此时陈某某的表兄段某得知姑妈是被陈某某夫妇虐待而死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将3间房子归其所有,理由是陈某某虽然是陈某的养子但是却未尽赡养义务,所以房屋不能由他继承,而自己是姑妈唯一的亲属,有权继承姑妈的遗产。则关于这3间房屋的归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归段某所有

B.归陈某某所有

C.收归集体所有

D.收归国家所有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继承权的丧失和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约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除此之外,其他人均非法定继承人。段某不是陈某的法定继承人,另外在陈某生前也未对陈某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所以段某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予以支持的。其次,陈某某虽然是陈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其夫妇两个虐待养母致其自杀,依据我国《继承法》第1条第3项的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以陈某某无权继承。第三,由于陈某没有其他继承人,所以陈某的3间房屋属于无人继承财产,按照《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陈某的遗产应当收归集体所有。

第2题:

李某某、陈某某系XX中学初中毕业生。陈某某中考落榜,李某某则被XX商业学校录取。但录取通知书被陈某某领走,并以李某某的名义到该商业学校报到就读直至毕业。若干年后,李某某得知真实情况,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某承担责任。陈某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某的()。

A 姓名权

B 受教育权

C 姓名权及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C

第3题:

2016年8月初,中山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会同东区分局于8月14日在东区陈某某家将陈某某、柯某某等多名涉毒人员查获。经初步审查,陈某某、柯某某对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且陈某某多次容留柯某某在其住处吸食毒品。警方随后在陈某某住所内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警方连续工作,于次日凌晨在西区一小区内将涉嫌向陈某某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抓获,并当场缴获毒品大麻11克。问:陈某和宋某某分别构成什么罪?柯某某呢?


参考答案:①陈某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②宋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柯某某因吸食毒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题:

有过贩毒史的李某某(男,某省乙市人,2017年曾因贩毒被处理)进入甲市后在甲市一四星级酒店登记住宿时触发预警系统。7月11日甲市民警小孙负责在工作平台查询李某某住宿信息及是否有同行同住人,查询到的相关的信息如下表所示。结合该表,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A.李某某与张某同住
B.李某某可能与孙某有联系
C.张某在一个月内与不同男性同住
D.张某是卖淫女

答案:A,C,D
解析:
如图所示,7月10日李某某与张某同住1405房间,故A项正确。李某某与孙某并无交集,孙某两次入住的房间均为1406,时间都为17:00,李某某于1月10日和张某共同入住1405房间,李某某与孙某之间除了共同住在一起过的张某,两人并无关联性,故B项错误。张某在七月分别与王某、李某某同住,故C项正确。张某分别与孙某、王某、李某某同住过,且多名男性之间并无关联性,据此推断张某可能为卖淫女,D项正确。因此选择ACD选项。

第5题:

2004年7月3日上午,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青年路有两人持刀拦路抢劫行人。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岁,无业青年)和王某(男,18岁,无业青年)已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县钢铁公司保安人员刘某当场抓获。在未携带搜查证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决定进行搜查,并从陈某以及王某身上搜得人民币三千余元以及两条金项链。一名侦查人员说:“这些证据被扣留了。”于是就将人民币、金项链一起放人一文件袋内拿走了。之后,侦查人员制作了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和在场见证人签名。本案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陈某、王某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讯问。陈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拖了10天才安排会见。被害人张某(女,40岁)被犯罪嫌疑人陈某用刀刺伤,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张某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刘某、汪某等对二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有异,侦查人员便对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刘某、汪某等互相提醒、互相补充,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
问题:本案侦查程序有无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本题考查搜查证的问题。本案中,侦查人员不应无证搜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相关规定,搜查时,除非同时满足执行逮捕或拘留和有特定紧急情况两个条件,否则必须出示搜查证。(2)本题考查扣押清单的问题。侦查人员不应将搜查所得的证据直接装入文件袋中拿走,扣押程序违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相关规定,扣押时应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3)本题考查搜查笔录的问题。搜查笔录不应只由侦查人员和在场见证人签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相关规定,搜查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4)本题考查辩护人的权利。陈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不应拖延10天才安排会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辩护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5)本题考查人身检查的问题。侦查人员在被害人拒绝人身检查时,不应强制进行检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2款的规定,只有对犯罪嫌疑人才能进行强制人身检查。
(6)本题考查询问证人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2款的规定,对证人的询问应该个别进行。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刘某、汪某等对二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的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有异,侦查人员便对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刘某等互相提醒、互相补充,是不当的。

第6题:

方某某,男,21岁,汉族,原系某大学学生,居住在甲市A大街53号。2002年8月5日.大学生宋某某与该学校清洁工刘某发生争执,刘某伸手对宋某某猛击两拳。这时,在附近的钱某、付某等两名清洁工也围上来。宋某某还手反抗,遭到上述三人的拳打脚踢,被打倒在地。宋某某满脸是血,眼睛被打肿,鼻梁被打歪。此时经过的其他同学纷纷呼喊:“别打了,别打了!”但刘某等三人仍不住手,继续揪住宋某某的头发对其进行殴打。这时宋某某的同学方某某忍无可忍上前劝阻,当即受到辱骂,还被猛击一拳。而刘某等三人见其前来劝阻,扔下倒地受伤的宋某某,开始围攻方某某。方某某被打倒,顺手抄起一张凳子,站起身朝向他冲过来的清洁工砸去,正砸在钱某的头上,致使钱某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碎,当即死亡。甲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当天将方某某予以拘留,对此案立案侦查。同年8月18日经甲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将方某某逮捕。经侦查认为,方某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侦查终结后 。干10月1O日移送甲市人民检察皖审查起诉。

如果你是甲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此案审查起诉的检察官,请根据以上案情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正确答案: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刑不诉字(2002)×号
被不起诉人方某某,男,21岁,汉族,甲市人,原系某大学学生,居住在甲市A大街53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2年8月5日被甲市公安局拘留,同年8月18日经本院批准逮捕,由甲市公安局执行。现羁押于甲市公安局看守所。
本案由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方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2年10月1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2年8月5日,被不起诉人方某某见同学宋某某被刘某、钱某和付某三人围打。宋某某被打倒在地,满脸鲜血,眼睛被打肿,鼻梁被打歪。方某某忍无可忍上前劝阻,也受到围打,被打倒在地。方某某顺手抄起一张凳子,站起身朝向他冲过来的清洁工砸去,正砸在钱某的头上,致使钱某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碎,当即死亡。
以上事实,有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方某某对钱某所实施的行为,是在其人身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严重威胁,难以预料对其危害程度的情况下进行的,应当属于正当防卫。因此方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6)项和第142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对方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甲市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第7题:

张某与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冲突和打斗,造成李某软组织损伤,但并不严重。甲市乙县丙乡公安派出所了解此事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派出所名义对张某作出罚款800元的决定。

被告在张某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法院提交了医院对李某伤情的诊断证明书和邻居陈某关于李某受伤经过的证言。请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查看材料

A.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证明力优于陈某的证言
B.陈某的证言应当有陈某的签名
C.陈某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其身份证件
D.陈某出庭作证时,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答案:B,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与陈某的证言证明对象不同,无法比较证明力大小。故A的说法错误。BCD的说法正确,均在《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有依据,B项的依据为第13条,C项的依据为第45条第1款,D项的依据为第45条第3款。

第8题:

案情:2003年辽宁省商人张某某突然死亡,周围的群众反映可能是他的妻子刘某与其奸夫占某合谋害死的。

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了以下证据:

(1)刘某供认,为了同占某结婚,两人多次谋划杀死张某某,最终乘张某某熟睡的时候,占某用铁锄将其杀害。

(2)占某向侦查机关做了与刘某一样的供述,承认杀了张某某。

(3)刘某的公公,即张某某的父亲说,在张某某死的当天,他不在家,听儿媳妇刘某说张某某是不小心摔倒死的。

(4)邻居张三证明,刘某与占某通奸已久,周围的人所共知,张某某的父母也有所耳闻,只是,他们一家老实,没有声张。

(5)从占某家里搜出来的铁锄一把,其外形与死者的伤口吻合;铁锄上有血迹,经鉴定与死者张某某的血相吻合。

(6)张某某的尸体。问题:

(1)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的上述证据分属于哪些法定证据种类?

(请按照法定证据种类,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分类列举)

(2)侦查机关收集的上述证据中,哪些是无罪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


参考答案:(1)物证:铁锄(1分)、铁锄上的血迹(1分)、张某某的尸体(1分);
证人证言:刘某公公的证言(1分)、邻居张三的证言(1分);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刘某的供述(1分)、占某的供述(1分);鉴定结论:铁锄上血迹的鉴定(1分)。(2)无罪证据:刘某公公的证言、(2分)间接证据:铁锄(1分)、铁锄上的血迹(1分)、邻居张三的证言(1分)、铁锄上血迹的鉴定
(1分)、张某某的尸体(1分);
传来证据:刘某公公的证言(1分);言词证据:刘某公公的证言(1分)、邻居张三的证言(1分)、刘某的供述(1分)、占某的供
述(1分)。

第9题:

陈某和谢某住对门,素有矛盾。某日夜里,陈某酒后猛撞谢某家屋门,持械闯入谢某家并猛砸谢某家电器等物品,谢某夫妇即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推搡,此时,隔壁邻居张某也被惊醒,并去谢某家劝阻双方。谢某夫妇当即报案,县公安局派民警姜某、石某立即进入现场调查,对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调取谢某儿子(12岁)用手机录下的陈某猛砸谢某家物品的录音资料。向陈某邻居张某了解事发起因和过程,并请县价格鉴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之后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录音资料,陈某要求隔壁邻居张某作证。法院审理期间认定,张某的相关证言系推断性证言。
下列与诉讼证据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鉴证中心盖章和鉴定人签名
B.陈某在诉讼中可以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C.现场笔录也可以由公安局事后补正,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即可
D.某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没有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在场人签名,则没有法律效力
E.若陈某当时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名,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写明原因,法院仍应认定现场笔录没有法律效力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被告提交的鉴定意见应当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2)选项B:现场笔录作为证据之一,对其合法性进行质证,是证据质证的重要内容。(3)选项C:现场笔录应当在现场制作,不能事后补正,并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4)选项DE: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不直接导致现场笔录无效,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

第10题:

陈某与谢某住对门,素有矛盾。某日夜里,陈某酒后猛撞谢某家屋门,持械闯人谢某家并猛砸谢某家电器等物品,谢某夫妇随即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推搡,此时,隔壁邻居张某也被惊醒,并去谢某家劝阻双方。谢某夫妇当即报案,县公安局派民警姜某、石某立即进人现场调查,对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调取谢某儿子(12周岁)用手机录下的陈某猛砸谢某家物品的录音资料。向陈某邻居张某了解事发起因和过程,并请县价格鉴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之后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陈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录音资料,陈某要求隔壁邻居张某作证。法院审理期间认定,张某的相关证言系推断性证言。
下列与诉讼证据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盖章和鉴定人签名
B.陈某在诉讼中可以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C.现场笔录也可以由公安局事后补作,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即可
D.某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没有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在场人签名,则没有法律效力
E.若陈某当时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名,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写明原因,法院仍应认定现场笔录没有法律效力

答案:A,B
解析:
选项A: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意见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选项B: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选项C:现场笔录的制作应当及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现场制作笔录,是对现场处罚或处理有关情况的真实记载,而不能事后补作;选项DE: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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