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南市区人民医院与退休医生李树杨于1998年10月17日向市卫生局申请联合开办一家治疗血栓门诊部。市卫生局接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者不具备条件,于同年11月19日通知南市区人民医院和李树杨,不批准其成立血栓门诊部。南市区人民医院和李树杨不服,于11月30日向省卫生厅申请复议。省卫生厅维持了原决定。南市区人民医院与李树杨仍不服,遂向南市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本案的诉讼法律关系中,南市区人民医院与李树杨的法律地位是()A、申诉人B、原告C、复议申请人D、行政相对人

题目

某市南市区人民医院与退休医生李树杨于1998年10月17日向市卫生局申请联合开办一家治疗血栓门诊部。市卫生局接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者不具备条件,于同年11月19日通知南市区人民医院和李树杨,不批准其成立血栓门诊部。南市区人民医院和李树杨不服,于11月30日向省卫生厅申请复议。省卫生厅维持了原决定。南市区人民医院与李树杨仍不服,遂向南市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本案的诉讼法律关系中,南市区人民医院与李树杨的法律地位是()

  • A、申诉人
  • B、原告
  • C、复议申请人
  • D、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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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市工商局与市技术监督局在联合对某商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场出售假冒产品,联合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该商场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该商场仍不服,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市中级人民法院

B.工商局所在地新市区人民法院

C.技术监督局所在地北市区人民法院

D.市政府所在地南市区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B, C

第2题:

在行政复议中,市人民医院的法律身份可以是( )。

A.第三人

B.共同申请人

C.原告

D.被告


正确答案:A

第3题:

与湖南省妇幼保健中心级别相同的单位是?()

A.湖南省人民医院

B.湖南省卫生厅

C.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D.湖南省株洲市人民医院

E.湖南省株洲市妇幼保健院


参考答案:A

第4题:

2014年8月16日,A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经A县住建委立项批准。规划方案于2014年10月14日,经县规划委员会审定通过。2016年4月23日,规划方案在建设现场周边进行了公示,并于5月5日公布了《行政权力告知书》。富达商住楼居民张某等36户,认为该建筑侵害了自己的相邻权,向县住建委提出听证申请。县住建委拒绝听证,2016年8月10日,县住建委向A县人民医院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6户业主不服两个行政许可行为,向市住建委申请复议。市住建委于2016年10月19日作出维持复议决定。36户业主仍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原告如何起诉?法院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原则上原告应当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副本,法院应当接收起诉状,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认为这个起诉状有瑕疵的,应当指导释明,内容有欠缺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胡某书写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法院应当记入笔录,向胡某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被告。

第5题:

2005年5月马某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但县卫生局收到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一直不作任何答复。马某不服,于2006年6月15日向市卫生局申请复议,并于同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直至6月21日,县法院才立案受理并向马某送达立案通知书。但截至该日市卫生局一直没有明确通知马某是否受理其复议申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县卫生局收到申请后一直不作任何答复,应当视为不予受理该许可申请
B:本案由市卫生局受理复议申请,在复议期限内,法院不得受理本案
C:本案由县法院受理起诉,在诉讼期限内,市卫生局不得受理本案
D:本案应由县法院还是市卫生局管辖,由马某选择

答案:A,C,D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款第4项规定,县卫生局收到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一直不作任何答复,可以认定县卫生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已经受理其许可申请,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行政许可案件属于复议选择案件。根据《行诉法解释》第34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在本案,法院6月21日受理,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没有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即在本案市卫生局在6月15日就已经受理复议申请。很显然,复议机关受理在前,故本案应先由市卫生局管辖。另《行诉法解释》第3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选项B的说法正确,选项C、D均错误。

第6题:

北京市民杨某因涉嫌走私被广州海关罚以巨款,他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海关总署维持了广州海关的处罚决定。杨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A.杨某如对原处罚决定不服起诉广州海关,应由广州海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杨某如对海关总署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C.杨某如对海关总署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杨某如对海关总署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C

第7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

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查看材料

A.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
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前置程序的,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本题属于纳税争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杨某对纳税决定不服,只能先提起复议,经复议后才能起诉。故C项为应选项。B项错在“可以”的表述上。当复议依法被规定为前置程序时,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而不是可以选择的问题。

第8题:

杨某是A市某区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在2011年度考核中定位不称职,杨某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杨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B、杨某可以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复核

C、杨某可以向区政府提出申诉

D、杨某对区政府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向该A市政府提出再申诉


答案:A

第9题:

2014 年8 月16 日,A 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经A 县住建委立项批准。规划方案于2014 年10 月14 日,经县规划委员会审定通过。2016 年4 月23 日,规划方案在建设现场周边进行了公示,并于5 月5 日公布了《行政权力告知书》。富达商住楼居民张某等36户,认为该建筑侵害了自己的相邻权,向县住建委提出听证申请。县住建委拒绝听证,2016年8 月10 日,县住建委向A 县人民医院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6 户业主不服两个行政许可行为,向市住建委申请复议。市住建委于2016 年10月19 日作出维持复议决定。36 户业主仍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
2.本案原告如何起诉?法院如何处理
3.A 县人民医院是否有权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可以,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
4.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5.本案的审理对象是什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6.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县住建委的行政许可行为违法,但是A 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则本案应当如何判决?


答案:
解析:
1.本案中县住建委和市住建委为共同被告。理由在于,本案是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作出的是维持决定,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2.原则上原告应当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副本,法院应当接收起诉状,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认为这个起诉状有瑕疵的,应当指导释明,内容有欠缺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胡某书写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法院应当记入笔录,向胡某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被告。
3.A 县人民医院有权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中,第三人在诉讼中有其独立的法律地位,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也不依附于原告或者被告,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具有完整的当事人地位,享有管辖异议权和一定的上诉权。
4.首先,从级别管辖角度看,本案是复议维持案件,应当由原机关确定级别管辖,即由县住建委确定,依法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其次,从地域管辖角度看,因为本案被诉的行为是工程建设许可证,所以属于典型的不动产案件,依法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的管辖法院是建筑物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5.①本案的审理对象:因为本案是复议维持案件,当事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原机关县住建委和复议机关市住建委为共同被告。法院的审理对象既包括县住建委作出的原行政行为,也包括市住建委作出的复议维持决定。对两个行为应当一并审理,一并裁判。②举证责任的分配:首先,对于县住建委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应当由县住建委和市住建委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其次,对于市住建委的复议维持决定的合法性,应当由市住建承担举证责任。
6.本案中,法院对原行为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判决。对于复议维持决定,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第10题:

某市南市区人民医院与退休医生李树杨于1998年10月17日向市卫生局申请联合开办一家治疗血栓门诊部。市卫生局接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者不具备条件,于同年11月19日通知南市区人民医院和李树杨,不批准其成立血栓门诊部。南市区人民医院和李树杨不服,于11月30日向省卫生厅申请复议。省卫生厅维持了原决定。南市区人民医院与李树杨仍不服,遂向南市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审查() 

  • A、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 B、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C、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D、内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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