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类中允许重写的属性和方法使用关键字()声明,而在派生类中使用关键字()定义重写的属性及方法。
第1题:
如果要实现重写,在基类的方法中必须使用virtual关键字,在派生类的方法中必须使用overrides关键字。
第2题:
在JAVA中,如果父类中某些方法不包含任何逻辑,并且需要由子类重写.应该使用()关键字来声明父类的这些方法
第3题:
第4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5题:
使用()关键字在子类中隐藏父类的同名属性和方法
第6题:
怎样定义基类虚方法,并在派生类中重写基类虚方法?
第7题:
在子类中重写超类的抽象方法时,你不需要使用override关键字
第8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方法,不能再被子类重写
B.用final关键字修饰的方法,不能再被子类重写
C.抽象类中一定要包含abstract方法
D.某个类中包含了abstract方法,该类可以不声明为abstract类
第9题:
在C#中调用基类的方法使用关键字()。
第10题:
下列关于继承说法中,哪个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