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存在的问题是:首先,财产税中的税种比较少,导致了财产税的功能不能得到较好的发挥。我国的财产税税种大概只有房产税、土地税、车船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几个大类。遗产税与赠与税是很多国家的通用税种,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将其列入立法计划,但是尚未得到普及。
其次,财产税目前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占据的比重不大,地方政府部门不重视。最后,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财产登记制度以及房地产评估管理制度。目前,虽然我国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针对财产登记而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配套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改革建议:(1)建立完善财产税体系开征物业税,将物业税列为财产税中的关键性税种之一。对于物业税的改革必须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深入研究当前房地产税制以及土地使用制度,逐渐进行物业税改革,这样才能够让其真正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2)健全财产税管理机制中央政府应该在统一税收条例的前提下,适当给予地方政府制定税收细则的权力,从而让地方政府能够结合本地的实际发展情况,对于税基、税率作出科学的调整。这样一来就能够在不影响中央宏观调控以及地区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更好的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3)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为了更快的推动财产税改革,我国应该加快速度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财产登记与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以及户籍管理部门与税务部门的配合程度不高,造成了大量税源流失的现象。应该尽快的实行实名制,从而更好的对纳税人资产进行界定,确保财产税计税基础具有更高的准确性,有效的避免纳税人对税基进行转移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