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草畜平衡责任书的内容是什么?

题目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草畜平衡责任书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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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对草种管理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草种生产、加工、引进、推广、流通、经营、检验和检疫的监督管理,鼓励和支持选育、引进、推广适合当地条件的优良草品种。
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草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流通、播种。发现有病虫害的草种,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2题:

《草原防火条例》规定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
(一)草原火灾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二)草原火灾预警与预防机制;
(三)草原火灾报告程序;
(四)不同等级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扑救草原火灾所需物资、资金和队伍的应急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方案。

第3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几年进行一次草原调查?草原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每五年进行一次草原调查。
草原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草原资源的类型、分布、面积、等级、产草量及载畜量;
(二)季节草场分布、面积、草畜平衡情况及水源条件;
(三)割草地的分布、面积、类型、产草量及其利用情况;
(四)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及鼠虫害草原、有毒害草草原、外来入侵生物的分布、面积及危害程度;
(五)人工草地、改良草地、围栏草地的分布、面积、产草量;
(六)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第4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非法开垦草原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非法开垦草原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5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如何来核定草原载畜量?


参考答案:省、市州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确定不同类型草原的载畜量标准;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载畜量标准,结合草原前五年平均生产能力,核定草原载畜量。载畜量每五年核定一次。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饲养的牲畜量不得超过核定的载畜量,保持可利用饲草饲料总量与其饲养牲畜所需饲草饲料量的动态平衡。

第6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对采集、加工、收购和出售发菜有何规定?


参考答案:禁止采集、加工、收购和销售发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出入通道设置季节性临时检查站,对采集、收购、出售发菜的人员进行查处。

第7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临时占用草原的分级审批标准是什么?


参考答案:临时占用基本草原超过十五公顷的,报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五公顷至十五公顷的,报市州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超过五公顷的或者临时占用非基本草原的,报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8题:

在草原上铲挖草皮、泥炭的,《甘肃省草原条例》是怎样规定其法律责任的?


参考答案:在草原上铲挖草皮、泥炭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9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草畜平衡责任书的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草畜平衡责任书的内容包括:草原现状、草原适宜载畜量及饲草饲料总储量,牲畜种类、数量、草畜平衡主要措施、双方的责任、期限等。

第10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旱作人工草地不宜在哪些条件下的天然草原上建设?


参考答案:《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不得在下列天然草原建设旱作人工草地:
(一)年平均降水量在350毫米以下的;
(二)坡度25度以上的;
(三)土壤条件不适宜种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