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规定成员企业之间可直接划转资金,无需先上划至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再下划至成员企业,这是否意味资金池内账户间可以自由划转?
第1题:
外债额度已经集中在主办企业开立的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成员公司使用此类资金时,如拟不在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结汇,而是使用此类外币资金,该通过何种账户接收并办理?
第2题:
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框架下委托贷款,不同成员企业和性质账户间划转资金,需先上划至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再下划至成员企业。
第3题:
成员公司是否可将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资金下划至池内其经常项目账户后进行结汇?该资金是否也可划入他行同名账户进行结汇?
第4题: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跨国公司的外债的借入和偿还必须通过主办企业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资金通道划转。
第5题:
贸易项下B类企业代理出口收入,需原币划转给委托方的,应当先划入代理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再划转给委托方,相应外汇资金无需进入委托方()。
第6题:
如果成员企业不在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对直接投资项下的资金进行结汇,退回原直接投资项下账户(属于资金池内账户)进行结汇,是否仍享受意愿结汇?
第7题:
根据货物贸易政策规定,企业在办理提前购汇时,无需提交相关资料。企业购汇后可直接划转至其经常项目账户,同时可以将资金划至该公司在其他银行开立的同名同性质账户中()
第8题:
对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如何填报交易编码?
第9题:
跨国公司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需要进行涉外收付款申报。
第10题:
企业在不同银行网点开立的相同性质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可自由划转,待核查账户属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因此待核查账户之间可以自由划转外汇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