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签订时没有对工程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作具体约定,在案件处理时如何适用该解释?

题目

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签订时没有对工程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作具体约定,在案件处理时如何适用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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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签订了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该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约定不明确,致使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答以下问题:
【问题】2.当事人对工程质量约定不明确的这个问题如何补救?


答案:
解析:
2.当事人对工程质量约定不明确的,采用以下办法补救:(1)由当事人协议补充;(2)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如果按照前两种方式仍然不能确定的,则按下列规定进行履行: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2题:

合同没有约定计息,但有滞纳金计付标准,可以吗?《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计付标准,而约定了滞纳金计付标准,对于这种情况如何适用?标准是否有限制?


正确答案: 这里有很多个概念,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双倍利息等等,这和《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是相符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补偿性的,一种是惩罚性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自由约定刚才说的这几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问题是所涉及的利息和滞纳金标准,如果当事人对这两种违约金有具体约定都要从约定。此外还有个法律问题,当事人约定了比较高的违约金后,当需要依约定追究责任时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标准过高要求降低的,按《合同法》第114条规定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庭降低的。至于是否降低,如何降低,则要由双方各自举证以影响法官或仲裁员的自由心证。因此关于标准的高低应从合同的具体情况出发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就标准而言不应该有限制,只要当事人自己有约定即可。
滞纳金是一种行政处罚的方式,民事主体之间的滞纳金约定的效力需要讨论。

第3题:

在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 )法院管辖该合同案件。

A.原告住所地

B.合同签订地

C.中级

D.合同标的物所在地


正确答案:ABD
解析:协议管辖中不允许当事人合同约定级别管辖,只能约定法定范围内特定地域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

第4题:

甲乙两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此,()违约责任。

  • A、双方当事人都不承担
  • B、双方当事人平均分担
  • C、双方当事人都应承担相应的
  • D、先违约的一方应承担

正确答案:C

第5题:

香港甲银行与我国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各一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合同签订后,香港甲银行依约提供了全部贷款。贷款到期时,我国乙公司只偿还了一小部分贷款。香港甲银行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法院受理了案件。根据合同中当事人关于法律适用的约定,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闻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本案是否可以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


正确答案:本案可以适用香港法律作为准据法,因为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 适用香港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第6题:

英美法规定,()即构成违约,从而承担违约责任。

  • A、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
  • B、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只有当存在着可以归咎于他的过失时
  • C、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只有给他人造成损害时
  • D、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只有给他人造成严重损害威胁时

正确答案:A

第7题:

依据《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不予答复”又当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意义,现在有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结算书后,过了28天发包人没有答复,便以《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起诉,要求法院按提交的结算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司法解释》第20条的立法用意是预防发包人迟迟拖延结算,为此提示双方去约定结算期限,并同时约定超过期限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这其中关键是“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的约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期作废”的默示推定条款。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过期作废的意思表示,仅仅约定了期限而没有约定逾期后的法律后果,自然视为没有《司法解释》第20条所要求的约定,也就不能适用这条规定。至于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处理是:如果双方对结算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提交鉴定单位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判案依据。关于"不予答复"的理解,我认为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结算价款的同意与否是否作了答复。而且,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结算,要注意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发包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同意承包人的结算,则不能当然视为“不予答复”。同时,要注意《司法解释》的本意是有答复,没有说认可,如果发包人复函指出所送结算中的高估高算等要求调整,则应认为发包人已作了答复。

第8题: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签订了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该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约定不明确,致使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答以下问题:
【问题】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的合同争议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3.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9题:

甲旅行社与已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责任

  • A、双方当事人都不承担
  • B、双方当事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C、双方当事人应平均分担
  • D、先违约的一方承担

正确答案:B

第10题:

香港甲银行与我国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各一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合同签订后,香港甲银行依约提供了全部贷款。贷款到期时,我国乙公司只偿还了一小部分贷款。香港甲银行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法院受理了案件。根据合同中当事人关于法律适用的约定,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的情况下,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


正确答案: 若双方当事人和法院都不能查明所应适用的法律内容,法院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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