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同一次招标中,中标承揽三幢楼的施工任务,一个标段而分别签订了三份施工合同,即每幢楼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前两份合同已履行并交付使用,经结算甲方欠公司工程款200多万元。在第三幢楼施工中公司想以甲方欠另两幢工程款为由而停工,并要求解除第三份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能否停工并要求解除第三份合同?

题目

公司在同一次招标中,中标承揽三幢楼的施工任务,一个标段而分别签订了三份施工合同,即每幢楼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前两份合同已履行并交付使用,经结算甲方欠公司工程款200多万元。在第三幢楼施工中公司想以甲方欠另两幢工程款为由而停工,并要求解除第三份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能否停工并要求解除第三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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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由乙公司负责建筑某住宅楼。合同签订后,乙公 司进行了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甲公司以乙公司在签 订合同时不具备相应资质为由拒付工程款,为此引起 纠纷。经查,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取得相应资质,但在工程竣工之前已经取得了相应资质。甲、乙公司 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无效合同的补正问题。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 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 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 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 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根据该条规定,甲乙公 司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对于合同 当事人主体资格欠缺,可通过取得相应资格获得补正。 该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 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 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 予支持。”因此,本题答案为A。

第2题:

某写字楼业主与某装饰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家装承揽合同。合同中对工程总造价、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等作了具体规定。该家装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

A、写字楼业主关心的是承揽人的工作过程
B、写字楼业主主要关心装修的工作成果
C、装饰公司可将承揽的主要工作转交第三人完成
D、装饰公司有权将承揽的辅助工作转交第三人完成
E、装饰公司在完成工作期间,要接受定作人管理

答案:B,D
解析:
2018新教材P153。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所关心的是工作成果的品质好坏,而非承揽人的工作过程。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有权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3题:

A公司与B银行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签订了一份书面借款合同,后又以A公司的一幢房屋作为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的设立为( )。

A.签汀借款合同之日

B.签订抵押合同之日

C.取得借款之日

D.抵押物登记之日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日期。当事人以法律规定的特定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房屋属于该法定财产,故该抵押权于登记之日起设立。

第4题:

某建筑公司为承揽一工程施工项目与某设备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塔吊租赁合同,其中约定租赁期限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则该合同是( )。

A.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B.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
C.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解除
D.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识别【解析】附条件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效力消灭的根据的合同。根据条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可将所附条件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未来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效力消灭的根据的合同。根据期限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可将所附期限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条件则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是不确定的事实;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实,是可知的。本题中,“租赁期限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因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是确定的、可知的,因此该合同是附期限合同;而且规定了租赁期限至“竣工之日”终止。因此,C选项符合题于要求,是正确选项。

第5题:

某建筑公司为承揽一工程施工项目与某设备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塔吊租赁合同,其中约定租赁期限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则该合同是()。

A、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B、附条件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
C、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解除
D、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识别
附条件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效力消灭的根据的合同。根据条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可将所附条件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未来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效力消灭的根据的合同。根据期限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可将所附期限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条件则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是不确定的事实;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实,是可知的。本题中,“租赁期限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因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是确定的、可知的,可见该合同是附期限合同;而且规定了租赁期限至“竣工之日”终止。可见,C选项符合题于要求,是正确选项。

第6题:

甲公司与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签订合作施工协议,由甲公司投标乙公司的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队承建并向甲公司交纳管理费。中标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由施工队负责施工。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有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支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作施工协议有效

B.建筑施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C.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D.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案中,甲公司与施工队签订的合作施工协议实质上属于承包人非法转包的情况,该协议无效。选项B错误。甲公司依法向乙公司投标,中标后依法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可知,施工队(实际施工人)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甲公司无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7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半年。在房屋租赁期内,乙公司将该房屋转租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表示异议。下列表述正确是( )。

A.乙公司可以在租期内将该楼转租丙公司,但不得改变原租赁用途
B.乙公司可以在租期内将该楼转租给丙公司
C.甲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D.乙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8题:

一、背景
某医院由多幢大楼(门诊楼、急诊楼、住院楼和综合楼等)组成,安装公司承包了该医院的机电工程,机电工程内容有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化等工程。工程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5000万元,每幢大楼完工后立即进入竣工验收。工程的设备、材料均由业主指定品牌,由安装公司组织采购。在施工准备阶段安装公司项目部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及设备、材料采购计划。
安装公司项目部进场开工后,因业主未预付工程款,造成材料不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影响了工程的施工。项目部向业主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业主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直到安装公司项目部停止施工,业主才向安装公司支付工程款。项目部收到工程款后,重新组织施工,施工中,因医院的负压空调和智能化控制采用了新技术,设计修改很多,项目部及时与业主和设计协调确认,使医院的机电工程按合同完工,其中门诊楼的机电工程单独竣工验收,并且投入运行。
二、问题
1.订立合同后业主支付的预付款应该是多少?
2.在固定总价合同中,碰到设计修改时应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3.门诊楼能否单独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4.智能化工程的现场控制器有哪些接口,各有什么功能?


答案:
解析:
1.订立合同后业主支付的预付款一般是合同额的10%~30%,应是500万元~1500万元。
2.在固定总价合同中碰到设计修改时,应由设计单位提供修改图纸,才能变更工程价款。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应由业主审查确认,经审查确认后的图纸才作为安装公司变更价款的结算依据。
3.门诊楼可以单独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具备条件是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资料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现场控制器有模拟量、数字量的输入/输出接口。
(1)数字量输入接口(DI),用来输入各种开关、继电器及接触器开(闭)触点、电动阀门联动触点的开关状态信号。
(2)模拟量输人接口(AI),用来输入被控对象各种连续变化的物理量(包括温度、相对湿度、压力、液位、电流、电压等),由在线检测的传感器及变送器将其转换为相应的电信号。一般为4~20mA电流信号或0~10V电压信号。
(3)数字量输出接口(DO),用来输出控制电磁阀门、继电器、指示灯、声光报警器等开关设备。
(4)模拟量输出接口(AO),输出4~20mA电流信号或0~10V电压信号,用来控制各种直行程或角行程执行机构的动作或各种电动机的转速。

第9题:

某写字楼业主与某装饰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家装承揽合同。合同中对工程总造价、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等作了具体规定。该家装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

A.写字楼业主关心的是承揽人的工作过程
B.写字楼业主主要关心装修的工作成果
C.装饰公司可将承揽的主要工作转交第三人完成
D.装饰公司有权将承揽的辅助工作转交第三人完成
E.装饰公司在完成工作期间,要接受定作人管理

答案:B,D
解析:
2020版教材P152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所关心的是工作成果的品质好坏,而非承揽人的工作过程。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有权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10题:

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程序中标了甲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5%,否则不签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备案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B、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
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建设工程合同制度。阴阳合同,应以备案合同即阳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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