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甲、乙双方有一“房建施工合同”,甲方是建设单位,乙方是施工单位,实际有“黑白”两份,履行的是“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黑”合同约定,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万元,而工程实际延误55天,如罚款,乙方将赔偿甲方265万元。 2.交付的工程,甲方提出工程质量问题,乙方给予维修后,但甲方迟迟不予验收。乙方要求时甲方以各种理由拖延。 3.“白合同”没有垫资约定,但“黑合同”有垫资约定。 请问:对于上述问题乙方应该如何处理?
第1题:
1999年12月,甲汽车贸易公司与乙乡镇企业订立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0年2月向乙方交付新卡车一辆,价款12万元,并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付20%定金。合同订立10天内,乙方依约向甲方付定金4万元,余款提货时付清。2000年2月,乙方付款提货后,在使用中发现该车是旧车翻新,主要部件经常发生故障,便向甲方提出异议,并于当年4月提出退货。甲方拒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向法院起诉,认为甲方有欺诈行为,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判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经查:该车确是旧车翻新,但经维修尚可使用。
回答下列问题:
该合同应为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合同?为什么?
第2题:
甲、乙之间签订房屋和设备租赁合同,乙同时租入甲的厂房和设备,年租金100万元。合同在执行时: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入的厂房进行改建,改变了房屋的结构,会影响到厂房的安全。甲方对此意见很大。
2.乙方租入的设备中,有一部分经甲同意,乙又转租给丙,丙在使用中保管不当,导致设备全部提前报废。甲方要求乙方赔偿,乙方认为自己转租经过甲方同意的,应由甲方向丙方索赔,与乙方无关。
3.乙方将生产的产品租用甲方的仓库保管,租金与厂房和设备的租金同时支付。甲方索要租金时,乙方认为合同未注明租金支付的期间,应到期后一次支付。
4.合同履行3年后,乙方仍未支付租金,甲方通知乙方,1年后解除仓库、厂房、设备等全部租赁合同。乙方认为合同中注明租赁期限,表明租期为20年,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甲方对乙方提取诉讼,发现乙方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并注明乙方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个人独资企业的总资产只有40万元,总负债已达90万元;企业资产不足偿还债务。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并结合《合同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方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甲方签订的厂房、设备及仓库租金合同是否有效。
2.乙方私自改建租入的厂房,甲方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3.乙方转租的设备发现毁损,责任由谁承担。
4.合同中未约定租金支付期限,应如何履行。
5.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是否正确。
6.乙方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应如何处理。
第3题:
A. 甲方属违约行为
B. 乙方属违约行为
C. 甲方、乙方都属违约行为
D. 甲方、乙方都不属违约行为
第4题:
第5题:
W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总价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1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说明理由。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该合同争议规范应如何处理?
1.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适。
理由:该工程项目有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能够较准确计算,规模不大,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合同总价较低且风险不大,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
2.(1)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不妥当。
理由: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是对合同的补充和更改,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只能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当。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2)该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处理:
①在甲方承认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要求乙方暂停施工1个月的前提下,甲方应对停工承担责任,赔偿乙方停工1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1个月。因为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停工1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2年内,乙方仍享有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②乙方应当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并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和逾期交付工程的责任在乙方。
第6题: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工期,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赶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就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r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1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1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l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l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题:
第8题: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固定价格施工合同是否合适?
2、合同变更是否有效?
3、甲乙双方矛盾如何解决?
参考答案:
问题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必须事后予以书面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只能以书面协议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合同规定为准。
问题3:施工期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9题: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1层、地上5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为405d,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
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1: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0m变更为4.80m,当日乙方停工。25d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d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2: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3个月后的结算中申报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事件3: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d。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1.事件1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
2.事件2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符合约定?结合合同变更条款说明理由。
3.事件3中,乙方是否逾期竣工?说明理由并计算奖罚金额。
1.事件1中,乙方的索赔是生效的。
理由: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d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d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事件2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不符合约定。
理由:承包人申报时间超出了规定的14d的期限。
3.事件3中,乙方没有逾期竣工。
理由:合同工期为405d,再加上顺延工期25d,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合理工期为430d。
奖励金额=(430-425)d×5万元/d=25万元。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