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后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子,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题目

男方婚后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子,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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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请专家解答 非常感谢

男女婚姻破裂 在户籍所在异地有一套房子 正在还贷款中 现决定离婚 但未办理手续 房产证名字为男方名字 若未经女方许可 男方是否有权处理房子


未经女方许可,男方不得处理房子,该房子为共同财产。
未经女方许可,男方不得处理房子,该房子为共同财产。

如果办了手续,对方可因善意取得最得房屋所有权。你可以告诉对方,此房你不同意卖,对方如果买房了,你可起诉对方买房无效。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一:如果你们之间对房子没有其它约定,那房子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的。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你们也可以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在你们没有对房子进行约定之前,按照第十七与第十八条的规定,是属于你的共同财产的。如果你不想把它当成你们的共同财产,或者是有别的分配方式,你可以依照第十九条的规定,在你们夫妻之间进行约定。

第2题:

房产继承 A和B为再婚,再婚前A有一子C,B也有一子D, A先去世,几年后B去世。留下一房子,此房子为A、B婚后,B独自购买,且房产证写的是B的名字。B去世时C已成家,D比B小未成家。A去世后C为再和BD联系,问一下,房子怎么继承,如何分配?A的父母还有继承权吗?可以适用新婚姻解释吗?


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第3题:

甲、乙为夫妻,继承甲的父母的遗产房子一栋,这属于共同共有。 ( )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房屋抵押需夫妻双方签字吗?

房子是丈夫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婚后说要拿房子抵押贷款,请问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为什么?


不需要,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所哟房屋抵押贷款不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第5题:

婚姻问题

现在新的婚姻法出台了,  我是在新婚姻法出台前结婚的.  

当时的规定是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的

现在,  出了这个规定, 是不是什么时候结婚的都得按照此规定来?


按照新的婚姻法来。

第6题:

小伟与小芳结婚2 年,婚后一直租房居住,小芳的父母看女儿生活辛苦,就把自己养老的钱拿出来给小芳夫妻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了小芳名下。关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归小芳父母所有

B.归小伟和小芳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归小芳所有

D.归小芳夫妻和其父母共同所有


正确答案:ABD
【答案】A、B、D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题中,该房屋是小芳父母为其购买的,且登记在了小芳名下,因此,该房屋应视为小芳的个人财产,C 项说法正确。ABD 于法无据。

第7题:

我结婚后有我的父母和我共同出钱买的房子属于我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我们是双职工吗,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媳妇的名字,现在婚姻法改了是吗?怎么规定的?有什么说法?


1.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除非有其他相反证明。2.如果能证明出资方是你和你父母,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你们所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应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是对你们的赠与。
按照新婚姻法乍看房子的所有者是你的父母  但是写的是媳妇的名字  那这个应该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第8题:

离婚财产问题

我有个朋友,女方,她和她老公要离婚,男方想要房,房子是在婚内买的,但房款都是女方支付,户名是女方爸爸的,请问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该怎么做做才能保住房子。


1.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像你所说的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并筹建楼房,那么属于共同财产。父母帮贴的部分,如果事先未声明,一般会认定为父母赠与你们夫妻二人,仍属于共同财产。2.婚前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3.孩子通常会按家长的经济能力、抚养环境和抚养条件、文化层次且对孩子有益原则判决,而且会参考孩子本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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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
(1)房产之外的不论夫妻两方的收入工资水平怎么样,只看分配时剩下的财产多少,对半分,包括存款和家庭用品等。需注意的是,男方借女方的钱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是夫借妻的钱,与夫的父母或妻的父母没关系的话,首先不能算作借款,其次还要看这钱作什么用了,是借给别人了,还是买东西了,还是用于家庭消费了,借给别人或买东西的话,就分东西分债权,一人一半,如果是家庭消费了,没有了,那就是不能分了,也不能“还”。
(2)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和男方父亲家共有,但需证明女方给一万用于建房并且该房用于婚后生活。应先分成两家计算夫妻家占多大份额,然后夫妻之间再对半分,一方居住的给另一方补偿。
2、孩子10岁按有利于孩子教育和成长的原则确定由谁抚养,并且还主要参考孩子的意愿,他想跟谁,谁抚养,另一方每月给予抚养费。

第9题:

新婚姻法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81年结的婚  房子是婚后有的 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男方的名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是按以前的法律分割房子还是按现在的新婚姻法分割房子呢?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这个还是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父母亲为小孩购房和一方的婚前财产的处理规定,不涉及到婚后双方的购房的。

 

PS: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10题:

王先生育有两子,2005年长子结婚,与自己同住。2006年王先生投资股票,获益颇丰,花40万元分别以两个儿子的名义买两套一室一厅住房。一套给长子夫妇居住,另一套给次子用于结婚。2007年年初,次子结婚。2008年年初,两个儿子先后离婚。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A.长子和次子的房子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B.长子和次子的房子均属个人财产

C.长子的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次子的房子属个人财产

D.长子的房子属个人财产,次子的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答案:C
解析: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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