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座属于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高层大厦,高度超过()时,尚应采取()和()的保护措施。
第1题:
高度超过45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第二类建筑物尚应采取什么措施?(GB50057-1994(2000版)第3.3.10条)
第2题:
有一座属于一类防雷建筑的高层大厦,高度为92米,在设计时应采用以下防侧击雷措施:从()米起每隔不大于()米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从()米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
第3题:
第4题:
当建筑物达到一定高度时,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侧击措施,第三类防雷建筑不需要采取。
第5题:
高度高于30米的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什么措施?(GB50057-1994(2000版)第3.2.4条)
第6题:
一类防雷建筑物高于()时,二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时,尚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
第7题:
有一座属于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高层大厦,高度为92米,在设计时应采用以下防侧击雷措施:从()米起每隔不大于()米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第8题:
第9题:
二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米时,应采取防()和()的保护措施。
第10题:
当一座防雷建筑物中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或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