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后向合作方采用“背靠背”模式时,只需要明确合同款项“先

题目

我*公司与后向合作方采用“背靠背”模式时,只需要明确合同款项“先收后支”的基本原则,后向合同中的建设内容.维保义务等条款不需要跟我*公司与业主方合同中相应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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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⑷5日,与D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规定供货金额100 000元。D公司通过银行先预付全部款项的60%,余款在货物验收后付清,当即发货。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在不考虑增值税的情况下,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预收账款 60 000
借:预收账款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第2题:

与管理承包模式(MC)相比,属于委托代理式管理模式特点的是( )。

A.主要采用平行发包方式

B.减少了设计方与施工方的合同界面

C.项目管理公司只承担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工作

D.承包商与项目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答案:D
解析:
委托代理式管理模式的基本特点包括:①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且在项目管理架构中采用了施工和设计总承包的体系;②项目管理公司承担了相当部分重要专业分包工程的建造管理(CM)工作,而并非像传统工程管理模式(DBB)那样由施工总承包承担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建造管理(CM)工作;③项目管理公司虽然承担了业主单位大部分的具体管理工作,但重大事项的决策仍由业主单位掌握;④在代理型委托项目管理方式下,项目管理公司亦需要按委托管理合同的约定承担实现管理目标的责任,并在违约情况下承担以管理费为基数的相应经济赔偿责任。从委托代理模式的基本特点②、③可以总结出,委托代理管理模式与管理承包模式(MC)相比,项目管理公司只承担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3题:

未按要求辞职算违约吗?

我已经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但原公司领导在报告上批示要我先完成一个工作,但是我没有完成,算违约吗

但是公司没给开解除合同的证明,社保能转吗


您的辞职行为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服务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起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就是说双方协商后,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要支付给公司违约金。那第二种情况就是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这个约定的可以支付单位违约金。那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对于违反该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有关书面证明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则除了承担“公法责任”、继续出具有关证明外,还应当基于损害赔偿的原理和规制,对劳动者承担“私法责任”。《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你已经提前30日通知到用人单位了,所以你的辞职是按照法定的流程。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你只能去劳动部门投诉了。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有偿向乙公司供应原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合同未明确履行顺序,甲公司在乙公司付款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 B、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未按时供货,乙公司有权拒付货款
  • C、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 D、合同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丧失商业信誉,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A,B,C,D

第5题: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模式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叙述,正确的是()。

A.施工总承包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B.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时,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一般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支付
C.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
D.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

答案:C
解析:
2020/2019教材P38
本题考核的是施工总承包管理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区别。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对其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一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第6题:

A公司与B公司签定销售合同,销货金额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B公司先预付全部款项的40%,余款交货后付清。A公司收到B公司补付欠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________科目。

A. 预付帐款

B. 预收帐款

C. 主营业务收入

D. 其他应收款


正确答案:B

第7题:

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 )。
A、单价合同
B、固定总价合同
C、可变动单价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参见教材P255。

第8题:

劳动合同,我怀孕七个月,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与公司签订到2013年的劳动合同,但现在我怀孕7个月,公司要辞退我。并只补我两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您好!
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你同意,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劳动合同里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你的补偿金跟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有关,每满1年有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另外,如果公司是通知你就让你立刻走人的话,还应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可以寻找法律帮助。因为你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婚育,怀孕都依法享有假期,如果劳动部门因这个辞退,你有权起诉公司,获得你该有的权益。两个月的工资少了,不符合标准。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内容: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雇员工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2、  孕期的女员工,如果没有极特殊的情况发生,是不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这个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雇员工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雇的话,可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第9题:

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 )。

A. 单价合同
B. 固定总价合同
C. 成本加酬金合同
D. 可变动单价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类型。

各种合同类型及运用如下表: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选项是C项。

第10题:

“背靠背”模式,是指我*公司在与合作方的分包或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我*公司付款进度及比例与业主方向我*公司支付项目相应款项的进度及比例一致,且我*公司收到业主方款项是支付相关款项的先决条件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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