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中适用的有关制度?

题目

简述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中适用的有关制度?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参考答案:(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2题:

简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新的制度设计。


答案:
解析:
(1)强化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定体现了尽量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成本的立法精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作了更为科学的规定。
(4)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并明确了先行裁决的条件。
1)根据原仲裁条例的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
2)如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
3)为提高效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规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4)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
5)该法还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6)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不先


660
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5)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1)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的义务。
2)不履行证明责任者就要承担不利于己的处理结果。
3)劳动关系的特点所决定,反映平等主体关系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4)反映隶属性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考虑到劳动关系的特征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运行中的作用,又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6)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3题:

下列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中,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区别于民事仲裁的有( )。 A.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B.劳动争议仲裁以公开为原则 C.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级别管辖 D.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


正确答案:AB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民事仲裁要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以公开为原则,民事仲裁以不公开为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当事人不能选择劳动争议的仲裁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第4题:

哪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5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含义、特征、意义及内容。


答案:
解析: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的制度。其内涵为:1)仲裁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条件。
2)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是权利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3)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裁判义务主体向权利主体履行义务的权利。
(2)仲裁的时效制度的特征。
1)仲裁时效具有消灭时效的性质。
2)仲裁时效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后果,并不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后果。
3)仲裁时效具有强行性。
4)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
(3)仲裁的时效制度的意义。
1)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2)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3)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4)仲裁的时效制度的内容。
1)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
2)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3)仲裁时效的中断。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②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③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4)仲裁时效的中止。仲裁时效中止的事由为:①不可抗力。②由其他正当理由。
5)劳动报酬争议仲裁的特别时效。劳动争议的一般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6题:

下列有关仲裁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B.仲裁是以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的

C.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D.劳动争议的仲裁可以适用《仲裁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核仲裁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不适用《仲裁法》的规定。

第7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答案:
解析:
(1)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形式。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根据仲裁庭仲裁员人数,仲裁庭可分为两种形式:
1)独任仲裁庭。即仲裁庭由一人组成,独任审理。简单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2)合议仲裁庭。由两名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是合议仲裁庭的主持者,与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
(2)一次裁决制度。
1)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所谓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2)法律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3)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
(4)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下述人员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5)管辖制度。
1)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4)、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上述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5)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6)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由劳动关系的特点所决定,反映平等主体关系间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反映隶属性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即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同时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2)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

第8题: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适用下列形式:()、()、仲裁、诉讼等等。


参考答案:和解、调解

第9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申请和受理。


答案:
解析:
(1)申请仲裁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发生劳动争议,依法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做出裁决的行为。申请仲裁是劳动关系当事人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的具体表现。(2)申请仲裁的条件。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和受理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申请时间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3)仲裁申请书应列明的内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仲裁申请的效力。
1)启动仲裁程序。
2)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仲裁请求向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3)申请仲裁时效中断。
(5)受理的含义。受理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收到仲裁申请后,经审查认定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决定予以接受并开始组织实施仲裁活动的行为。
(6)仲裁申请的审查。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日常工作。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
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6)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7)仲裁申请的处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曰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目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8)被申请人的反请求。
1)反请求是指在仲裁中,被申请人以仲裁请求的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本请求标的或请求理由有牵连的独立的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问提出反请求,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请求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2)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请求和申请合并处理。
3)该请求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请求如果是不属于规定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第10题:

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制度,不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正确答案:一裁二审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