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不得非法转让。
第1题: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服务时,必须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和服务资格证。
第2题:
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只要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车辆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第3题:
出租汽车专用号牌、经营资格证书、车辆营运证及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不得转借、涂改和伪造。违者处以()罚款。
第4题: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5题: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无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如何处理?
第6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车经营者或者驾驶员非法转让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每车()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第7题:
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只要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从业资格证。()
第8题:
未按规定携带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一次扣3分。
第9题: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营运证()转让、出租。
第10题:
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客运标志牌,但可以租借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客运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