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变更使用性质业务时应当将原机动车行驶证收存在机动车档案内。
第1题:
办理换领登记证书业务时,属于登记证书签注满后申请换发的,应将原登记证书原件收存在机动车档案内。
第2题:
办理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变更登记,应当收存()。
第3题:
办理( )业务时,不需要查验机动车。
A.注册登记
B.变更颜色
C.变更使用性质
D.抵押登记
第4题:
办理补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时应当收存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第5题:
办理改变车身颜色变更业务时,应当将原行驶证收存在机动车档案内。
第6题:
办理注销登记业务时,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应当将登记证书原件和行驶证原件和《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存入机动车档案。
第7题:
办理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变更登记,登记审核岗应当收回原行驶证并销毁。
第8题:
办理变更迁出管辖区业务时应当将原机动车行驶证收存在机动车档案内。
第9题:
机动车变更时,需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领取重新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第10题:
办理()业务需收存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