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

题目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 C、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聚众斗殴罪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甲约乙等6人到戊家将戊殴打成轻伤,构成聚众斗殴罪

B.甲得知乙等4人人在某饭店喝酒后,便约王某等3人持械前往报复,将乙等4人打伤,构成聚众斗殴罪

C.甲某与乙某发生争执,二人约定晚上带人在体育场决一胜负。当晚,甲某带来5人,乙某闻信后也不示弱,带来丙某一人助阵。双方大打出手,在打斗中丙某被甲某带来的丁某用刀扎中要害部位当场死亡。丁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他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D.甲某的女儿丙嫁给乙某后,乙、丙夫妻关系一直不好。某日,乙、丙夫妻之间发生争吵,乙动手打丙。事后,丙一气之下上吊自杀身亡。甲认为乙家欺负自己女儿,便带领同宗lO余人携带锄头、扁担等前往乙家兴师问罪。乙某也不示弱,召集同宗10余人在村口与之对峙。后来乡干部做了大量劝解工作,才把双方劝开。甲、乙构成聚众斗殴罪


正确答案:ABD
【考点】伤害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解析】AB选项均是伤害罪;D选项属于民间纠纷。C选项属于聚众斗殴;另外造成死亡结果的,直接责任人定故意杀人罪。

第2题:

甲与乙因打麻将发生纠纷,双方发生拉扯,打斗时,甲抽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挥舞,准备继续与乙打斗,挥舞的小刀将旁边准备离开的丙手腕动脉割伤,经鉴定,丙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甲的行为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考点】刑法中的错误论
【答案与解析】本题是刑法学理论上所说的典型的“打击错误”或者“行为误差”,即行为人本欲打击甲,却打击了乙。对于打击错误,应如何处理,观点上有不同的争议,理论上的学说和分析也很复杂,在此不便展开。司法考试只采通说。通说一般采法定符合说,如果在同一构成范围内,例如行为人本欲杀甲结果杀了乙,侵害的都是人的生命,故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如果不在同一构成要件内,如行为人本欲杀甲却杀死了动物,则是想像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成立故意杀人未遂。按照上述理论,从本案的案情看,实际上本案并无成立过失伤害罪的可能,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3题:

甲公司在离海不远的地方建了一座酒店,在酒店上端的旋转餐厅就餐可以很好的欣赏海景。乙公司取得了酒店与大海之间的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公司担心乙公司修建高层建筑,会妨害在旋转餐厅的客人的视野,遂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10年内不修建20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如果乙公司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地役权没有登记,不具有对抗效力

B、丙公司是善意第三人,因此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履行地役权合同的义务

C、甲公司的地役权对丙公司有效

D、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按照乙公司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参考答案:A,B

第4题:

某酒店投保公众责任险后,一顾客在酒店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参考答案:如果顾客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部门鉴定是由酒店方提供的食物引起的,应由酒店方负责赔偿。但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则要看公众责任险有没有附加食品饮料责任条款,因为在公众责任险基本险除外责任中已将此责任除外。

第5题:

甲经营宏达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顺风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乙指使数十人进入宏达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前来宏达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便就近转往顺风酒店。如此数日,顺风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 构成缔约过失

B 构成欺诈

C 构成不当得利

D 构成不正当竞争


参考答案D

第6题:

下列不属于民事权利的自力救侪的有:( )

A.甲在某酒店用餐,付款时发现忘记带钱包,身上也无值钱可抵押之物,其向服务员说明情况请求赊欠,酒店不同意。酒店将甲滞留在酒店不让其离开,同时报警

B.乙和丙系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乙请求妇联调解

C.李某欠王某货款10万元,拒不支付,王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D.王某和金海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王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正确答案:BCD
「考点」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
「解析」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是指权利人在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民事权利的主体自己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其权利,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自卫行为是指权利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扩大。"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民法通则则将正"-3防卫与紧急避险作为免责条件加以规定。"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而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损毁的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对"自助行为"虽然尚无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予以承认,即民事权利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自由施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者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合理的"自助行为"通常应符合下列条件:须权利人为保护和行使其合法权益而实施;须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妨碍的情况下实施;须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实施,而且如果在当时不实施此种行为,则权利保护将不能或很难实现;其实施手段不违反法律、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而且一般只能对债务人、加害人的财产或者行动自由施加临时性拘束;须事后及时提请有关当局处理。这五点也即通常所说的行使"自助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四个要件:一是为保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三是采取的手段要适当;四是事后应及时请求国家机关处理。可见上述选项A符合自助行为的要件。

第7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第8题:

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构成缔约过失

B.构成欺诈行为

C.构成不当得利

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正确答案:D

第9题: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

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

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考点】当事人的确定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本案中,甲被烫伤是由顾客乙造成的,但乙之所以致使甲被烫伤是由于丽都酒店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因此,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的丽都酒店实际上并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在顾客乙对甲承担侵权责任的同时,丽都酒店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由于丽都酒店是在乙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只有将两诉的审理合并进行,才能在二被告间合理地确定赔偿责任的分担问题,因此,本案为不可分之诉,丽都酒店和乙应为共同被告。选项D正确,选项ABC均为错误。

第10题:

某日,在甲酒店就餐的乙丙丁三人因发生口角而相互斗殴。在斗殴过程中,乙丙丁打伤了酒店员工2名,酒店为此支付医药费和交通费若干;同时,乙丙丁损坏了酒店大量的基础设施,致使甲酒店在接下来的一周内无法正常承接高端宴会。在这一周内。共有2场高端宴会,都被其竞争对手乙酒店承办。经查实,如果甲的酒店正常营业,很有可能承办这两场宴会。如果甲酒店起诉乙丙丁三人,下列哪个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

A.设备损失费
B.医药费
C.交通费
D.承办两场宴会的收益

答案:D
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甲酒店可能承办2场宴会的收益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