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年满17岁,为某中学高二学生,其有一项发明专利,王某便与红光

题目

王某年满17岁,为某中学高二学生,其有一项发明专利,王某便与红光公司于2011年12月5日签订了一份专利权转让协议,后红光公司知道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于12月15日催告通知王某之父王甲予以确认。王甲于2012年1月5日通知红光公司确认该专利权转让协议效力,该通知于1月10日到达红光公司。有关王某与红光公司专利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王甲的追认自2012年1月5日发生效力
  • B、王甲的追认自2012年1月10日发生效力
  • C、该专利权转让协议自2012年1月10日生效
  • D、该专利权转让协议自2011年12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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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间广而告之,王某的做饭侵犯了李某的().

A.隐私权

B.人格尊严

C.人身安全

D.财产权


正确答案:A
A【解析】尿床之疾属于李某的隐私,《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受到法律保护,王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第2题:

中学生王某扰乱课堂秩序,教师刘某将其赶出教室,并罚其做俯卧撑,王某体力不支,头部磕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王某对其头部所受伤害负主要责任
B 、 刘某将王某赶出教室不应实施体罚
C 、 学校可依法给予刘某相应的行政处罚
D 、 刘某侵犯了王某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答案:D
解析:
教师刘某把王某赶出教室,侵犯了王某的受教育权;惩罚其做俯卧撑,侵犯了他的人身权。

第3题:

某中学高二学生赵某和王某因开玩笑致互殴,赵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刺伤。公安机关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立案侦查。县医院的李医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对王某的伤情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录取了现场目击者肖某的证言。赵某与王某均为未成年人。本案中,属于当事人的有( )。

A.赵某

B.赵某和王某

C.赵某和王某的父母

D.赵某、王某、肖某和李医生


正确答案:B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本案中,赵某是这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受到起诉,并可能被判处刑罚;王某是这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可以要求对赵某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就自已所受的物质损失请求赔偿。可见,赵某与王某都是与本案的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本案的当事人。当人不要求是成年人,赵某和王某未成年不影响其成为当事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4题:

中学生王某和陈某经常在学校附近李某小店里赊帐,但又无钱归还,李某就对王、陈二人说:你们到隔壁工厂里拿点废铁出来,钱就来得很容易。王、陈二人为了归还债务,便先后十次到工厂偷废铁变卖得赃款350元。李某、王某、陈某的行为各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正确答案: 李某——教唆,王、陈——严重不良行为。

第5题:

某中学一位教师孙某和学生王某在课堂上发生矛盾,课后,该教师气愤不过.在王某放学回家路上将其打成重伤。对于王某的伤害,依法承担责任的是()。

A.王某及其家长
B.学校和孙某
C.孙某
D.学校

答案:C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6题:

某中学学生王某,男,13岁,因为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县公安局应当( )。

A.对王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

B.责令王某的父母对王某严加管教

C.对王某从轻处罚

D.对王某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B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故B选项正确。

第7题:

王某和郑某都是年满十周岁的小学生,两人在课间争吵扭打,老师未能及时制止,王某不慎击中郑某耳部,导致郑某失聪。在此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A.郑某和其监护人 B.王某和学校
C.郑某和学校 D.王某和其监护人


答案:B
解析:
在此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是王某和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项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8题:

中学生王某与周某是同学。王某在学校曾经参与打架事件,被周某告发而受到学校处分,王某一直耿耿于怀。 一日,王某回家途中经过交通繁忙的某大街,发现周某正站在街边等车。王某走过去推了周某一把,想给他点颜色看看。周某未予理睬,王某便再次猛推周某,致使其摔倒在马路中央,被经过的车辆撞伤,送至医院时已经死亡。A县公安分局随即对本案立案侦查,并经检察院批准后将王某逮捕。A县法院一审过程中,王某的辩护人提出王某曾经修改户口簿上的年龄,其实际年龄还不满16岁,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县人民法院来予采纳,认为王某已经年满16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王菜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王某刑满释放后回家,所在学校已经开除其学籍,邻居朋友都对其疏远并时常进行辱骂,使其精神上受到巨大痛苦。王某多方申诉,终于使本案得以再审。经查踢,王某犯罪时实际年龄只有15岁,因此判决王某无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王某获得无罪判决后,学习了国家赔偿法的有关知识,准备提出刑事赔偿的请求。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若王某已经年满16岁,则其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2.经查明王某犯罪时不满16岁,则再审法院判决王某不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正确?

3.若王某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应以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王某要求国家对其被逮捕和错判进行赔偿,其请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5.王某拟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刑事赔偿,请简述其程序。

6.王某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刑事赔偿?

7.王某依法可以请求获得哪些形式的国家赔偿?


正确答案:
1.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本案中,王某应当能够预见到,在交通繁忙的大街边猛推周某极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但仍然这样做,其主观心理状态已属过失。根据《刑法》第232条,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再审法院判决王某不承担刑事责任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王某未满16周岁,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3.应以一审法院即A县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二审法院用裁定的形式驳回上诉(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维持县人民法院原判决,因此县人民法院是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其为赔偿义务机关。
4.王某被错判并被执行刑罚,对此提出国家赔偿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但王某对其被逮捕要求国家赔偿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项的规定,对于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以上所指的“刑法第14条、第15条”应为现行《刑法》第17条、第18条。王某正属于依照《刑法》第17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其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其被错判有期徒刑并已执行,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县人民法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该刑事赔偿应遵循以下程序:
(1)王某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
(2)县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2个月内给予赔偿;
(3)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的终局决定。
6.王某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刑事赔偿。从上题可知,王某只能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提出赔偿申请,同时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不可诉的。这里要求注意的是,法院作出赔偿决定是一个非诉程序。因此王某不能通过起诉来要求获得刑事赔偿。
7.王某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并可以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国家赔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因此王某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同时,《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3条第(一)、(二)项、第15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本案中,王某属于依照《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并且其名誉权受到了损害,因此王某可以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第9题:

某中学教师孙某和学生王某在课堂上发生矛盾.课后该教师气愤不过.在王某放学回家路上将其打成重伤。对于王某的伤害,依法承担责任的是()。

A.王某及其家长
B.学校和孙某
C.孙某
D.学校

答案:C
解析:
【知识点】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0题:

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正确答案: 违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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