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三要素?
第1题:
简述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继承法律关系,是指由继承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继承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中等价有偿的原则,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客体仅限于遗产。
2.继承法律关系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没有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就没有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这是继承法律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最显著的区别。
3.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继承上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继承法不以身份法上的权利义务的转移为内容。
第2题:
试述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特征:
(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3)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利,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第3题:
试述侵占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4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5题:
试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第6题:
试述继承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继承法律关系,是指由继承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
(一)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或遗嘱的指定而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民事主体。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
1.继承人,是指严格意义上的继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2.受遗赠人,是指继承人之外的按照遗嘱指定而取得遗产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是指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对死者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并可取得遗产的人。
4.酌情分得遗产的人,是指继承人之外的依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此外,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还包括利害关系人和继承参与人,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人和财产合伙人或共有人。所谓继承参与人,是指参与继承法律关系的诉讼活动,但并不承受实体权利义务的人,主要包括继承人之外的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遗嘱见证人和继承人、受遗赠人、酌情分得遗产的人的法定代理人。
(二)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即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继承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即不得侵害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继承权,是指严格意义上的继承权,专指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享有的权利。广义上的继承权,是指除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之外的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酌情分得遗产人的酌情分得遗产权、以及国家、集体对无主财产的取得权。
(三)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继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遗产。
第7题:
试述放火罪的概念和特征。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故意制造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犯即成立放火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第8题:
第9题: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律三要素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三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主体是经济法律形成的启动者,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有些主体的特殊性还常常决定着经济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经济权利和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是确定主体之间关系的性质和量度的,是联系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客体之间和纽带。客体是经济法主体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的经济目标的经济利益。经济权利和义务也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落实和体现。经济法的一些部门法就是依照客体的划分建立起来的。
第10题: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