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

题目

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卖“生意”的,就花了2000元钱把郑某买回家,欲让郑某与其弟林乙结婚。到家后,林甲让林乙将郑某骗到地下室,并将地下室的门反锁。期间,林甲帮助林乙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林乙多次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郑某不允,欲自杀,被林乙阻止。林乙见这样拖下去也无望,就打算将郑某卖掉,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甲,林甲表示同意,并积极寻找买主。 一日,趁林甲、林乙不在家,郑某欲逃脱,恰巧被回来的林乙发现,二人争执中林乙推了郑某一下,不料郑某因此心脏病突发死亡,林乙以为自己杀了人。后林甲把所有的事告诉了丈夫郭某,郭某打电话到乡派出所报案,并将林甲带到派出所去投案。 林甲在供述自己的罪行过程中始终强调林乙没有过错,并供出了白某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后白某被抓获)。几日后,林乙欲去派出所自首,走到途中,遇见在派出所任副所长的亲戚包某,林乙告诉包某自己杀了人。包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的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林乙听了包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请根据这段材料回答问题。 包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A、包庇罪
  • B、窝藏罪
  • C、徇私枉法罪
  •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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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个体户郑某向林某借款10万元,以自有的生产机器一台抵押于林某,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郑某因违规操作致使该机器破坏,送至甲修理厂修理,后因郑某无力向林载偿还借款和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而发生纠纷,由于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且先于甲修理厂的留置权成立。所以,林某认为,抵押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受偿,林某的观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2题:

个体户郑某向林某借款10万元,以自有的生产机器一台抵押于林某,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郑某因违规操作致使该机器损坏,送至甲修理厂修理,后因郑某无力向林某偿还借款和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而发生纠纷,由于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且先于甲修理厂的留置权成立。所以,林某认为,抵押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受偿,林某的观点是正确的。(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担保法》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3题:

问: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致人损失要不要赔偿? 2014年10月,郑某将自己的一辆农用马车赠送给好友余某。前不久,余某在驾驶该农用马车时,因刹车失灵翻车而致重伤,花去医药费3万余元。事故的原因是刹车的一颗螺丝掉了,导致刹车失控。原来郑某在赠车前一个月已发现刹车螺丝因严重抖动而跌落,郑某仅用一根铁丝将刹车固定。郑某送车给余某时,为检验其驾驶技术,故意不将这一情况告诉余某。请问,余某能否要求郑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可以肯定,余某有权要求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的郑某承担赔偿责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表面看来,赠与合同作为单务无偿合同,受赠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赠与人除依约给付赠与标的物外,原则上也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同时,考虑到若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标的物存在瑕疵,将给受赠人带来较大的损失。为了使受赠人得到法律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郑某故意不告知农用马车瑕疵尽管不是出于恶意,而是为“检验余某的驾驶技术”,但这一行为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且造成了受赠人余某损失,因此,郑某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4题: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 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 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 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 中财产,包括4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 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 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 各得1间
B.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3间,其子得1间
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
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效力问题。郑某被 宣告死亡后,其房屋4间应首先进行共有财产分割,2 间为张某的个人财产,2间为郑某的遗产,在宣告死亡 发生效力时,其妻张某、其子郑甲当然为继承人,其7 年后所生女儿在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并未出生,故对 该两间房屋不享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是以继承时确定 继承人的,故两间房屋的遗产应由张某和郑甲继承。 对于郑某因彩票中奖所得500万元,同居者王某因与 郑某实行分别财产制,故对该500万元不享有共有财 产的分割权,因其与郑某不具有婚姻关系,故不为郑某 该遗产的继承人;张某虽然一直未嫁,但自宣告死亡发 生效力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消灭,郑某并未返回撤销 宣告死亡,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也不存在恢复,故张某 对该500万元既不享有共有财产的分割权,也不享有 继承权;至于郑甲和郑某的女儿均为郑某的子女,其对 该500万元享有继承权,由于他们对郑某不存在尽赡 养义务的多少问题,同时郑甲和郑某女儿均为未成年 人,对该500万元应采平均分配方式。因此,本题正确 选项为BD。

第5题:

甲市吴某与妻子郑某都是残疾人。吴某为非农业户口,一直居住在市区。
郑某为农业户口,嫁给吴某后未办理户籍变动.
并以所在村村民身份每年享受村集体经济分红。
吴某和郑某因生活困难拟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试行)》,下列关于吴某和郑某申请低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一般按吴某户籍类别共同申请城市低保
B: 一般按郑某户籍类别共同申请农村低保
C: 郑某须办理户籍变动。吴某方可申请城市低保
D: 一般按吴某和郑某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答案:D
解析: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
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

第6题:

某甲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罚款,便对税务工作人员某乙怀恨在心。一日在某乙下班回家的路上,甲将乙打成轻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错

第7题:

甲某身为铁路派出所民警,一日在执勤时遇到其友乙某,乙某告知甲某其因犯杀人罪正在被追捕。甲某给乙某1000元钱,将乙某送上火车逃往外地。追捕乙某的公安人员赶到时,甲菜上前搭讪,故意拖延追捕的时间,使乙某逃脱。甲某的行为构成( )。

A.窝藏罪

B.包庇罪

C.徇私枉法罪 >>>>>

D.私放在柙人员


正确答案:A
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是窝藏罪。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前两种行为之一,其目的是帮助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就构成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必须明知是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帮助的才构成窝藏罪。本案中,甲某明知乙某杀人被追捕,而为其提供财物,并拖延追捕人员的时间.故意帮助乙某逃脱,其行为符合窝藏罪的构成要件。包庇罪是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的行为,徇私枉法罪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司法职务便利,私放在押人员罪要求帮助的对象是在押人员,本案中,甲某的行为不符合以上三种罪的要求,所以选择A。

第8题:

宋某因股东分红事宜与张某发生争吵,怀恨在心。一日,宋某伙同好友把张某挟持至宋某家,软禁数日。问: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参考答案:非法拘禁罪。

第9题:

汪某和郑某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追加林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入。案件审理过程中,汪某和郑某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确定了林某承担一定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调解协议不需要征得林某的同意
B:该调解协议不能确定林某承担责任
C: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林某
D:林某反悔不影响调解书的生效

答案:C
解析:
【考点】调解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责任。详解:《民诉法解释》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与判决不同,由于调解书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调解书需要确定第三人承担责任的,需要征得第三人的同意,A选项不需要征得林某同意是错误的,B选项不能确定林某承担责任是错误的,所以,A、B选项错误。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所以,C选项正确。应当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反悔的,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应当及时判决,D选项错误。

第10题:

李某、王某、林某和郑某于2017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李某为普通合伙人,王某、林某、郑某为有限合伙人;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未作限制性约定。
2019年甲企业发生下列事项:
(1)1月,王某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借款20万元。
(2)3月,李某发现林某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与甲企业同类的业务,挤占了甲企业的市场份额。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遭到林某的拒绝。
(3)4月,郑某因个人原因退伙,从甲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5万元。8月,丙公司要求甲企业偿还2018年12月所欠的到期货款30万元。因无力清偿,甲企业要求郑某承担其中5万元的债务,郑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拒绝承担5万元的债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王某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郑某拒绝承担5万元的债务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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