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

题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为买买提聘请翻译人员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买买提只是本案的被害人,公安机关没有义务为他聘请翻译人员
  • B、如果该翻译人员同时又是本案的证人,则可以兼任证人与翻译人员
  • C、如该翻译同本案有利害关系,则其应当回避
  • D、如果在法庭上买买提申请该翻译人员回避,则对此有权作出决定的是本案的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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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可以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案件。()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宪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案件。

第2题:

依照法律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审讯时使用的语言应当是()

A、少数民族的语言

B、汉语

C、当地通用的语言

D、多数民族使用的语言


参考答案:C

第3题: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进行审理。

A.普通话

B.当地通用的语言

C.地方方言

D.省会城市语言


参考答案:B

第4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

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包括:( )查看材料

A.刘兴
B.律师
C.买买提
D.杨光的母亲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方式。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

第5题: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的语言进行审理。

A、少数民族

B、各民族

C、多数民族

D、当地通用


参考答案:D

第6题:

第 21 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杂居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用汉字发布判决书

B.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

C.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布告和其他文件

D.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可以为他们提供翻译


正确答案:BC
[考点]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答案及解析] B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因此,B、C项正确。

第7题: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对外公布的诉讼文书,应当使用()文字。

A、当地通用的

B、全国通用的

C、汉字和当地通用的

D、在当地占多数人口民族的


参考答案:A

第8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

A、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讯问

B、对外公布的诉讼文书,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C、应当使用普通话进行讯问

D、对外公布的诉讼文书,应当同时使用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文字


参考答案:AB

第9题: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

A.对

B.错


参考答案:对

第10题: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审理案件时应使用下列哪种语言()?

  • A、普通话
  • B、当地通用的语言
  • C、北京话
  • D、英语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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