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在某饭店吃饭时,正在旋转的吊扇突然掉下一片扇叶,打在段某的脸

题目

段某在某饭店吃饭时,正在旋转的吊扇突然掉下一片扇叶,打在段某的脸上,将段某的眼角划了一道很深的伤口,经医治后留下一道伤疤。段某为了恢复容貌,又进行整容,共花去各种费用3000多元。段某要求饭店赔偿损失,但饭店认为吊扇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扇扇叶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段某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 A、饭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饭店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 B、饭店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C、饭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饭店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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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莫小明在某饭店吃饭时,正在旋转的吊扇突然掉下一片扇叶,打在莫小明的脸上,将莫小明的眼角划了一道很深的伤口,经医治后留下一道伤疤。莫为了恢复容貌,又进行整容,共花去各种费用3000多元。莫小明要求饭店赔偿损失,但饭店认为吊扇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扇扇叶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莫小明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以下处理方式不当的是:( )

A.饭店向莫小明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饭店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饭店承担的只能是侵权责任

C.饭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饭店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考点」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解析」饭店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建筑物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应承担责任。如果能证明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则可以免责,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莫小明与饭店还存在合同关系,莫小明还可以违约之诉请求饭店承担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饭店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第2题:

公民段某于2007年3月遇车祸意外死亡,梁某与段某虽然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近十年,并生了孩子段丙。段甲是段某与前妻曾某共同收养的孩子,段乙是段某与曾某所生的孩子,那么,( )对段某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A.段甲

B.段乙

C.段丙

D.梁某


正确答案:D
梁某与段某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而梁某对于段某遗产无权继承。而段丙是非婚生子女、段乙是婚生子女、段甲是收养子女,均享有继承权。

第3题:

段某将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

A.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B.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D.段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答案:B
解析:段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段某将李某打昏,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趁人不省人事实施了盗窃财物的行为,所以构成盗窃罪。

第4题:

陈某有祖传珍贵瓷器一件,段某和梁某均欲购买,段某先与陈某达成协议,拟以12万元的价格成交,双方约定三日内交货付款。梁某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陈某处,欲以15万元价格购买该瓷器,陈某欣然应允,当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陈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无效

B、陈某与梁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根据陈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梁某返还该瓷器

D、根据陈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D

第5题:

静态连接是在()进行的,而动态链接是在装入某段程序时或调用某段程序时进行的,其中在调用某段程序时进行链接可以使得内存利用率最高。

A、编译某段程序时

B、执行某段程序时

C、紧凑时

D、装入程序之前


参考答案:D

第6题:

孙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吊灯突然掉下来砸在孙某的头上,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孙某要求超市赔偿损失,但超市认为吊扇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灯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超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超市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超市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超市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超市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22.【答案】A 【考点】 安全保障义务【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超市附有安全保障义务,即为顾客提供适合购物的环境,其吊灯掉下来砸伤孙某,意味着超市未尽到安保义务,因此超市应当承担赔偿义务,装修公司安装不当,则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装修公司追偿.

第7题:

第 20 题 段某经营的一家饭店生意红火,但某县法院为执行一起民事诉讼判决错将他的饭店查封,导致饭店停业3个月。段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属于赔偿的范围?(  )

A.饭店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

B.饭店停业期间的水电费

C.饭店停业期间的正当利润

D.饭店停业期间的税金


正确答案:AB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第8题:

十一期间,刘某外出旅游在一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扇突然掉落,正好砸到刘某身上,致使刘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刘某花去医疗费1000元。于是,刘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扇属于市风扇公司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刘某只得又去找市风扇公司,但该公司认为,吊扇脱落是由于吊扇常年使用超过使用寿命造成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刘某于是诉至法院。

问题:

(1)分析本案的归责原则及法律依据?

(2)分析本案中各方的责任?


参考答案:

(1)本案中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本案中,旅馆作为吊扇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吊扇脱落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这一损害结果是由吊扇公司造成的,举证责任在于旅馆方。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由旅馆首先负责赔偿,然后再向真正过错方——吊扇公司追偿。如果旅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刘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考查特殊侵权问题,首先明确是何种特殊侵权情形,在此基础上判断适用该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然后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解答责任的承担问题。

第9题:

刘某和王某从某电扇厂仓库盗窃未经检验的轮船用小型电扇两台。二人各分得一台。刘将电扇以60元的价格卖给高某。高某在使用时,被飞出的扇叶削掉半截左耳。高某以扇叶及保护网设计及制造中有缺陷为由向电扇厂提出索赔。问题:高某能否向电扇厂索赔?为什么?


参考答案:高某不能向电扇厂索赔,只能向刘某要求赔偿。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一是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是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是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这是生产者缺陷责任的免责规定。本案中,尽管高某所受伤害是因为电扇的缺陷所致,但该电扇系刘某伙同他人从电扇厂仓库盗窃而来并没有正式投入流通,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属于生产者的法定免责情况。因此电扇厂对高某不负赔偿责任。

第10题:

段某在某饭店吃饭时,正在旋转的吊扇突然掉下一片扇叶,打在段某的脸上,将段某的眼角划了一道很深的伤口,经医治后留下一道伤疤。段为了恢复容貌,又进行整容,共花去各种费用3000多元。段某要求饭店赔偿损失,但饭店认为吊扇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扇扇叶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段某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A.饭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饭店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饭店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饭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饭店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考点] 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答案及解析] A。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题中,饭店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建筑物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现吊扇扇叶脱落系安装不当所致,能否认为饭店对于扇叶掉落致人损害没有过错呢?答案是否定的。饭店作为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对饭店内的设施尽到安全设置和维护义务,因其未尽此义务导致损害发生,故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饭店承担责任后可基于其与装修公司的承揽合同向装修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装修公司与饭店并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BCD选项错误,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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