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外国法院所做的判决欲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

题目

某一外国法院所做的判决欲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须符合如下哪些条件?

  • A、外国法院所属国须与中国签订有条约或存在互惠关系
  • B、该判决须已经生效
  • C、可以由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按照有关条约或互惠原则请求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 D、如该外国法院所属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无互惠关系,则我国对该判决不予以承认与执行。但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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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C
暂无

第2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问题。ABC项,《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AB选项均正确,不当选;C选项错误,当选;
D项,《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因此D选项正确,不当选。

第3题:

关于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B.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问题上,中国法院不需做出实质性审查后发给执行令

C.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D.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46.答案: D 考点:国际司法协助讲解:对于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无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都必须依照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进行审查,所以A项正确。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在程序上采用形式审查的方式而不是实质性审查,所以B项正确;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我国对该外国法院的判决是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所以C项正确。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所以D项错误。

第4题: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向哪个法院提出?


正确答案: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后,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第5题:

关于外国的判决、裁定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裁定承认后,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B.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
C.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由合议庭进行审查
D.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提供协助并说明理由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46条的规定,A项、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8条第1款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4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第6题: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可以向外交部门申请,由外交部门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正确答案:AB
【考点】 我国法院裁判的域外承认与执行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结合本题,对我国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在被执行人乙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当事人甲请求执行的,可以利用以下两种途径:一是甲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二是甲可以向我国法院申请,由我国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选项AB均正确。由于《民事诉讼法》是公法,在民事诉讼法未规定当事人可以利用的其他途径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用法律明确规定的途径,而不能向司法行政或外交等部门提出申请。因此,选项CD均为错误。

第7题:

甲是西班牙公民,1998年甲在西班牙某法院向中国公民乙提起侵权之诉,2001年底西班牙法院作出终局判决。2002年西班牙法院依据我国和西班牙缔结的《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承认与执行该判决时、

A、我国法院应当根据《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进行实质性审查
B、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审查后,发现该判决具有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应当判决驳回申请
C、我国法院采取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如果2001年乙在国内法院就相同争议已经提起诉讼,则我国法院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

答案: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既不对其作实质性审查,也不需要当事人就原判决的执行重新提出一个诉讼,只要根据法定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认定符合执行要求的,即可作出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交付执行;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或请求进行审查之后,发现具有我国有关法律或条约中规定的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可裁定(而非判决)驳回申请,因此C项正确,A、B项错误。此外根据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的规定,外国法院裁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1)外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3)外国法院具有管辖权;(4)诉讼程序公正、合法;(5)不存在诉讼竞合;(6)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不违背我国公共秩序。本题D选项是“诉讼竞合”的情形,故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是正确选项。

第8题:

对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只能由当事人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D.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通过我国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D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64条:“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第9题:

有关涉外判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涉外判决中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涉外判决中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国法院可以依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D.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领域的,中国法院可以依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答案: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2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可知D项错误。

第10题:

简述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正确答案: (1)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具备合格的管辖权;
(2)外国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是公正的;
(3)外国法院的判决已生效;
(4)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合法;
(5)外国法院判决不与内国法院就同一当事人之间的同一争议所作的判决相冲突;
(6)外国法院适用了请求国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这种条件只是为少数国家的法律所规定);
(7)存在互惠关系;
(8)不得与内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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