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

题目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 A、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 B、在中国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 C、接受外国公司技术转让的合同纠纷
  • D、因处于我国的不动产而发生的所有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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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国内民事案件的协议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B.协议管辖适用于所有的民事诉讼

C.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法院

D.协议管辖可选择任何法院,没有限制

E.双方当事人可以口头形式选择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协议管辖只适用合同案件,且必须用书面形式,并且受到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

第2题: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选定我国某法院作为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的法院。关于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协议不得违反我国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B.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协议选择我国法院管辖

C.如与该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无权依该协议对纠纷进行管辖

D.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C
[考点]协议管辖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故AD项说法正确,不应选。
本题中,当事人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选择管辖不违反我国关于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为我国对专属管辖的规定如下:(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了专属管辖的案件: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鉴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属于上述专属管辖的一种,故可以适用协议管辖。至于协议选择管辖的时间,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约定,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约定,因此8项的说法正确,不应选。以排除法可以得出C项说法错误,应入选。
[陷阱点拨]本题的陷阱在于当与该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我国领域内时,我国对于协议管辖的态度。我国明确承认协议管辖,对于涉外合同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均可协议管辖,没有设置任何其他的限制性条件。在解题时首先要注意区别合同法律适用与合同协议管辖,其次要注意合同协议管辖的限制性条件。

第3题:

根据我国关于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我国法律只承认当事人选择合同适用法律时口头或书面的明示意思表示

B.我国法律也承认默示的意思表示

C.当事人不是必须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由法院根据合同内容、缔约前缔约后当事人的行为等推定其意图适用的法律


正确答案:BD
【考点】当事人意思自治
【解析】根据我国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合同当事人的法律选择必须采取明示方式;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当事人如果未作法律选择,则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故AC项正确。

第4题: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关于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夫妻人身关系适用的法律
B、当事人不能协议选择夫妻财产关系适用的法律
C、当事人不能协议选择父母子女人身关系适用的法律
D、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父母子女财产关系适用的法律

答案:C
解析:
【考点】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可见,当事人对夫妻人身关系不能协议选择法律适用。故A选项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可见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夫妻财产关系适用的法律,只是对选择的范围有限定,即只能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进行选择。故B选项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可见,当事人对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不能选择法律适用。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第5题:

仲裁协议生效的要件包括( )。

A.当事人必须有缔约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D.仲裁协议应兼具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E.仲裁协议应具备书面形式

答案:A,B,C,E
解析:
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
(1)形式要件:仲裁协议应具备书面形式。
(2)实质要件。仲裁协议应具备下列要件:
①当事人必须有缔约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第6题:

我国公司A与某外国公司8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某地铁矿资源的合同,后双方发生了合同纠纷,试问双方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中合法的是?( )

A.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法院管辖

B.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C.双方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

D.双方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某仲裁机构裁决


正确答案:BCD
B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与《民诉意见》第305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这里的专属管辖,只针对法院,而对于仲裁则并无限制,因此,协议选择国内、国外仲裁均可。

第7题: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关于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夫妻人身关系适用的法律

B.当事人不能协议选择夫妻财产关系适用的法律

C.当事人不能协议选择父母子女人身关系适用的法律

D.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父母子女财产关系适用的法律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可见,当事人对夫妻人身关系不能协议选择法律适用。故A选项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可见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夫妻财产关系适用的法律,只是对选择的范围有限定,即只能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进行选择。故B选项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可见,当事人对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不能选择法律适用。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第8题:

美国的奥顿公司与我国的华威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某地金属矿产资源的合同,后来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下列关于双方当事人纠纷解决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 )

A.双方书面协议选择英国某法院管辖

B.双方书面协议选择英国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C.双方书面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裁决

D.双方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BCD
98.答案:B、C、D 考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讲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美国奥顿公司与我国华威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境内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故只能在中国起诉,D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笫30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它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所以,A项错误,B、C、D项均正确应选。

第9题:

国际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我国某法院作为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的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无权选择我国法院,选择无效
B、该选择不得违反我国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但是不用考虑级别管辖
C、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协议选择我国法院管辖
D、若该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均不在我国境内,则我国法院无权管辖

答案:C
解析:
【考点】国际民商事纠纷中的选择管辖。详解:国际民商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我国法院管辖,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C正确,A、B错误。我国可根据其他管辖权依据,如该买卖合同的履行侵犯了我国公民的利益,行使保护性管辖权,故D错误。本题应选C。

第10题:

以下关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规则中,正确的说法是:

A、我国的涉外法律关系适用法不允许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由法院直接适用相关国际条约。
B、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进行选择。
C、在法律允许当事人选择涉外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通过明示或者默示的协议选择该据法。
D、在涉外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所可以选择的规则,并不仅限于实体规则。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涉外民商事法律规则的选择。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选项B也错误《适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解释一》第8条第2款规定: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做出了选择。选项C也是错误的,错误在于应当,太绝对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反例如:《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D选项的陷阱在于故意混淆了一个概念,我国法律冲突法所指向的准据法只能是实体性规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涉外法律关系中不能选择非实体规则。非常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在涉外仲裁的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规则,而仲裁规则明显属于程序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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