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

题目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哪些行为属犯罪未遂()

A.某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正在撬保险柜,忽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

B.某乙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周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周某负轻伤

C.某丙煽动群众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被群众送往公安机关

D.某丁在旅馆内偷得同室李某的存物牌,欲冒领李某所存物品,后遇李某正寻存物牌,随即从口袋取出交给李某


参考答案:A, B, D

第2题:

下列所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

A.某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正在撬保险柜,忽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

B.某乙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周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周某负轻伤

C.某丙煽动群众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被群众送到公安机关

D.某丁在旅馆内偷得同室李某的存物牌,欲冒领李某所存物品,后遇李某正寻存物牌,丁恐事情败露遂说自己刚拾到一个存物牌,随即从口袋取出交给李某


正确答案:AB
解析:《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A选项中某甲行为属于犯罪未遂;B选项某乙的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上的行为对象错误,应该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C选项某丙的行为属于行为犯,构成了犯罪既遂;D选项某丁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故正确选项为A、B。

第3题:

春运期间,保安员李某和张某在候车大厅巡逻时发现两名乘客因相互碰撞而大声争吵,引来不少围观人员。保安员张某和李某的正确做法是()。

A、两人对争吵人员进行劝说,使其停止争吵

B、由于双方争吵激烈,两名保安员将两人分开进行劝解

C、在争吵的过程中,围观人员越来越多,两名保安员劝解两人,并疏散围观群众

D、两名保安员劝说无效后,继续巡逻

E、直接疏直接散围观群众,维持正常秩序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韦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韦某用尽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査看,与韦某撞个正着。韦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逃走。回到家中后,韦某恐保安员醒来后报警,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韦某的盗窃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韦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定为抢劫罪
C.韦某返回作案现场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D.对韦某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预备)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B,D
解析:
A选项,韦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韦某使用各种方法都无法打开保险柜,这是因为犯罪人主观因素之外的原因没能完成犯罪,属于犯罪未遂。B选项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刑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韦某将保安打晕后逃跑,属于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转化为抢劫罪定罪处罚。D选项韦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因此本题选择ABD

第5题:

一天晚上,邓某到同村村民李某家行窃,被李某发现,邓某便用随身携带的木棍将李某打昏,携带赃物逃离,后害怕李某醒来后报案,又返回将李某杀死邓某构成?
A.抢劫罪

  B.故意杀人罪吸收了抢劫罪,故只构成故意杀人罪

  C.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D.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答案:D
解析:
D。盗窃转化为抢劫。故意杀人属于另起犯意,所以要二罪并罚。

第6题:

下列各项中哪些属于犯罪未遂()。

A.某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内正在撬保险柜,忽然听到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

B.乙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周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周某负轻伤

C.丙煽动群众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被群众送到公安机关

D.丁在旅馆内偷得同室李某的存物牌,欲冒领李某存放物品,后遇到李某正寻找物牌,丁害怕事情败露就说自己刚刚捡到一个存物牌,随即从口袋中取出交给李某


正确答案:A、B

第7题:

春运期间,保安员李某和张某在候车大厅巡逻时发现两名乘客因相互碰撞而大声争吵,引来不少围观人员。保安员李某和张某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将两人带回保安队进行经济处罚

B.如果双方争吵激烈,两名保安员可将两人分开进行劝解

C.如果争吵的过程中,围观人员较多,两名保安员可劝导疏散围观群众

D.劝阻无效,立即报告


正确答案:A

第8题: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已,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1)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中的哪种类型?

(2)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3)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

(4)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答:(1)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工具不能犯的未遂。所谓工具不能犯的未遂,是指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而使用了按其客观性质不能实现行为人犯罪意图,不能构成既遂的犯罪工具,以致犯罪未遂。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但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李某对工具的性能认识错误,使用了不能实现犯罪意图的工具,这种情况属于工具不能犯的未遂。
(2)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定抢劫罪。《刑法》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李某行窃,被保安发现,其为了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的行为属于当场使用暴力,因此,应当定抢劫罪。
(3)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没有既遂的犯罪停止形态。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关键就是看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本案中,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欲返回单位,用匕首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扶。李某还没有来得及着手实行杀害行为就被抓获,其行为成立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未遂。
(4)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定抢劫罪,其还没有来得及着手实行杀害行为就被抓获,其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应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预备两罪并罚。

第9题:


甲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甲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甲撞个正着。甲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甲恐保安员醒来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题:


1.甲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中的哪种类型?


2.甲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3.甲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


4.对甲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1.甲的盗窃未遂属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刑法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犯罪未遂作了不同的分类。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终了为标准,可将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犯罪人实施犯罪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可将犯罪未遂分为能犯的未遂与不能犯的未遂。所谓能犯的未遂,是指犯罪行为有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达到既遂的情况;所谓不能犯的未遂,是指因犯罪人对有关犯罪事实认识错误而使犯罪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根据上述理论,甲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而不能将保险柜打开的行为未实行终了,即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故而是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甲不能将保险柜打开,是由于其本人能力有限,而非是由于甲对犯罪事实认识的错误,因而是能犯未遂。


2.甲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性质是抢劫犯罪。本题中,甲实施盗窃后,与保安员迎面相撞即将其打昏,属于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3.甲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犯罪预备。所谓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本题中,甲为杀人灭口,持刀前往作案现场但并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只是为犯罪准备条件,故而是犯罪预备。


4.对甲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预备)数罪并罚。因为甲的杀人预备行为是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出于杀人灭口的目的而实施的又一个独立犯罪行为,符合一个新的犯罪构成,又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因而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第10题:

下列行为中那些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  )
A.某甲潜入单位财务室正在撬保险柜,忽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
B.某乙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周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周某负轻伤
C.某丙煽动群众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被群众送到公安机关
D.某丁在旅馆内偷得同室李某的存物牌,欲冒领李某所存物品,后李某正寻存物牌,某丁恐事情败露,遂说自己刚捡到一个存物牌,随即从口袋取出交给李某


答案:A,B
解析:
解析:《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C选项某丙的行为属于行为犯,构成了犯罪既遂;D选项某丁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故正确选项为A、B。 ,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