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对甲市乙县国税局稽查局作出的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不服,他应当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题目

李某因对甲市乙县国税局稽查局作出的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不服,他应当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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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市B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一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在去年偷逃税款50万元,于是向该厂下达了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该厂对此处理不服( )。

A.该厂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

B.该厂应当先依照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的纳税决定缴纳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C.该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该厂可以向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提供相应的担保,在所提供的担保得到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确认之日起3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争议。纳税争议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申请人在中请行政复议前,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提供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其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2题: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追缴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B.甲公司对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追缴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C.甲公司仅对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D.甲公司仅对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D
【解析】(1)选项AB: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属于征税行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CD:罚款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而非“征税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第3题:

甲市B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一家商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场在去年偷逃税款60万,于是向该商场下达了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该商场对此处理不服,( )。

A.该商场可以在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取得税务机关确认之后,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B.该商场可以向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提供相应的担保,在所提供的担保得到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确认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C.该商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该商场应当在收到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提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争议。纳税争议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提供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其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4题:

2013年度,梁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16 年初,梁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梁某向县国税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国税局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梁某在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作出维持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决定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仅为县国税局
B.市国税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C.梁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国税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复议机关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E.法院审理此案应当就县国税局作出的不予退还税款决定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并可适用司法解释

答案:D,E
解析:
选项A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国税局)和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为“共同被告”;
选项C:税款的退还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梁某应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本选项错误,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可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选项E: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并作出裁判。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行政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是否合法、客观和充分)及审查原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内容(教材未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5题:

甲市乙县国税局责令丙企业缴纳税款30万元。丙企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维持后,丙企业起诉。诉讼中,县国税局决定拍卖丙企业的产品以抵缴税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复议机关是甲市国税局
B.本案被告是乙县国税局
C.对拍卖决定,丙企业可直接起诉
D.如诉讼中,县国税局申请法院执行税款的,法院应当裁定准予执行

答案:A,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A项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故本案被告是乙县国税局和复议机关甲市国税局。故B项错。《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拍卖决定是行政强制执行,属于复议选择案件,故C项对。《执行行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本案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先予执行情形,故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D项错。

第6题:

甲市乙县国税局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本镇纳税人赵某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

A.甲市国税局

B.乙县国税局

C.丙镇税务所

D.乙县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所作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有一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所以税务所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以自己的名义来作出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对税务所有授权,二是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则税务所就可以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第7题:

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某县国税局要求李某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决定罚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国税局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不服。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对缴纳税款和罚款决定,李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李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
C:对扣押行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该国税局扣押李某中巴车的措施,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

答案:A,D
解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纳税争议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但对处罚决定和强制执行措施不服不是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起诉,A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D项中,国税局要么自己执行,要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应当交由县交通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所以D项错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B项说法正确,不选。

第8题:

3月3日,县税务局认定李某有偷逃税款行为,要求李某补缴税款2000元。李某不服,于3月14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以李某已过复议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李某可通过以下何种途径寻求救济?( )A.向省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B.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C.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D.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9题:

甲市乙县税务机关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本镇纳税人赵某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

A.甲市税务机关
B.乙县税务机关
C.丙镇税务所
D.乙县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
税务所作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有一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对税务所有授权,二是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则税务所就可以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第10题:

A县国税局查出B企业在2007年上半年隐瞒产品销售收入5笔,偷税数额8,000元,因此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追缴税款8,000元,处以偷税数额2倍的罚款。B企业不服,在缴纳了8,000元税款后,向C市国税局(为A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A县国税局通知B企业的开户银行,扣缴了罚款16,000元,B企业不服,再次向C市国税局申请复议。 C市国税局对于B企业不服强制执行措施的复议申请很快作出复议决定,撤销A县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B企业随即向A县国税局要求退还已扣缴的罚款,但A县国税局认为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退款,且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未被撤销,表示暂不退款,待有关处罚决定的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处理。C市国税局受理B企业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后,复议期已满仍未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决定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法院审理本案期间,A县国税局进一步查明,原来所认定为偷税的5笔销售收入,实际上只有2笔有确凿的证据,另外3笔难以认定,且按2倍罚款也确实过重,因此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改为补交税款3,000元,罚款1倍。B企业以税务机关已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愿意接受新的决定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C市国税局对强制执行措施所作出的复议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撤销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强制措施或赔偿相应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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