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短期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

题目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短期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

  • A、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B、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C、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D、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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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

A、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B、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C、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D、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应在附注中披露的职工薪酬包括下列的哪些()。

A.短期职工薪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C.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D.辞退福利有关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的与短期职工薪酬有关的信息是()。

A.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B.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C.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D.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


答案:B

第4题:

破产企业应当在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信息,包括( )。

A.破产管理人依法取回的质物和留置物的明细信息
B.经法院确认的债务的明细信息
C.无法追回的破产企业账外资产明细信息
D.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信息
E.共益债务支出的明细信息
第二十章合并财务报表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A,B,D,E
解析:
破产企业应当在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信息:(1)破产资产明细信息;(2)破产管理人依法追回的账外资产明细信息;(3)破产管理人依法取回的质物和留置物的明细信息;(4)经法院确认以及未经法院确认的债务的明细信息;(5)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信息;(6)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已经提存用于向特定债权人分配或向国家缴纳税款的金额;(7)资产处置损益的明细信息;(8)破产费用的明细信息;(9)共益债务支出的明细信息等。

第5题: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投资有关的信息包括当期发生的投资净损益,其中重大的投资净损益项目应当单独披露。()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

第6题:

关于破产企业应当在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信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破产资产明细信息

B.破产管理人依法追回的账外资产明细信息

C.未经法院确认的债务的明细信息

D.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信息


参考答案:B

第7题:

下列有关职工薪酬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对离职后福利进行确认和计量

B.职工正常退休时获得的养老金属于离职后福利

C.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属于短期薪酬

D.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关负债


参考答案:ABCD

第8题:

因涉及工资保密信息,破产企业不应在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信息。()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正确

第9题:

在证实薪酬业务在报表中披露的正确性时,下列各项中,审计人员需要重点检查的事项有:

A、是否在附注中披露与短期职工薪酬有关的信息
B、是否披露所设立或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的性质、计算缴费金额的公式或依据,当期缴费金额以及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C、是否披露支付的因解除劳务关系所提供辞退福利及其期末应付未付的金额
D、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规定
E、是否披露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性质、金额及其计算依据

答案:A,B,C,E
解析:
选项D属于证实薪酬业务的合法性时需要关注的内容。

第10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关于关联方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如果该关联交易不具有重要性,即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则类型相似的交易可合并披露
B.不管企业是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C.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信息
D.企业只有发生了关联交易,才需要在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信息

答案:C
解析:
A,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披露,不具有重要性的,类型相似的非重大交易可合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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