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是不能辨别是非的精神病患者,那么即使其受到直接损害,起诉权也不能由其亲自行使,而要由其()或者代理人代为行使。

题目

如果原告是不能辨别是非的精神病患者,那么即使其受到直接损害,起诉权也不能由其亲自行使,而要由其()或者代理人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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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甲是精神病人,下列关于甲的诉讼地位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因而甲必须参加诉讼,否则法庭无法开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B.甲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C.甲是本案的当事人,但是其诉讼权利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D.甲不是本案的原告,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C
虽然甲是精神病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其诉讼权利能力是不能被剥夺的。因而甲既是本案的被害人,又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这一诉讼地位是无法替代的。但是鉴于甲是精神病人,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因而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因而C正确,A、B错误。根据《高法解释》第123条的规定,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因而A不正确。

第2题:

时效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劳动争议当事人不行使申诉权,申诉权因期满而归于消灭的制度。法律为行使申诉权规定了时间界限。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A、30

B、40

C、50

D、60


参考答案:D

第3题: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是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


正确答案:√

第4题:

下列关于诉讼代理人的表述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委托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B.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担任委托代理人
C.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并经特别授权,可以不亲自出庭
D.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并非来源于被代理人的委托

答案:A,B,C
解析:
①A 错,如果经特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放代为弃承认诉讼请求;②B 错,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担任委托代理人;③C 错,离婚案件中,原告即使委托律师代为诉讼,也应出庭,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④D 正确,法定代理人的授权来自法定。

第5题: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A.证券事务代表

B.董事长

C.会计事务代表

D.股东


正确答案:A

第6题:

老刘去世时将全部财产赠给14岁的小青,那么小青的受遗赠权可以( )。

A.直接由小青行使

B.在征得小青父母的同意后由小青行使

C.由老刘的妻子行使

D.由小青的老师代为行使


参考答案:B

第7题:

行使代位权的要件之一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 )。

A.应当行使权利而不行使

B.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

C.应当而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

D.不能行使权利


正确答案:B
代位权的适用对象是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即债务人危及债权人利益的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主要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第8题:

若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那么保险人( )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A.不得行使

B.可以行使

C.不再行使

D.不能行使


正确答案:B

第9题:

股东只能自己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 )


正确答案:×

第10题:

上市公司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A:董事长
B:总经理
C:证券事务代表
D:股东代表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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