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的工程公司资金较为紧张,在他的公司承建的某个机房工程中,对于防雷的部分措施如下:机房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的结构,安装了避雷针,并且防雷接地与机房的保护接地共用了一组接地体。
第1题:
由()作为项目完工担保人是最常用,也是最容易被贷款银行所接受的方式。
A、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
B、有关保险公司
C、直接投资者
D、贷款银行
第2题:
第3题:
博学公司网络系统工程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网络工程建设、应用服务系统集成、综合布线与机房建设等,经建设单位同意及监理审查确认后,甲承建单位选择了乙承建单位作为分包单位,承担机房与综合布线建设任务。监理实施过程中,在方案设计选优、设备选型、现场旁站、工程深化设计、工程实施、工程测试、验收以及技术培训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监理服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承建单位的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乙承建单位的工程款。乙承建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受理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即向乙承建单位签发了由建设单位付款的凭证。请指出监理的上述做法是否妥当?指出妥当或不妥当之处并给出理由。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栋高级公寓工程。合同约定了具体的工程进度要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施工技术落后,乙建筑工程公司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第一期工程,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此拒绝向乙建筑工程公司全额支付约定的工程款。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行为的法律依据是行使()。
A.不安抗辩权
B.检索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9题:
第10题:
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是原南友谊酒店扩建项目的总承包商,原南县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原南县大发建筑工程公司是部分工程的分包商。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董事长是张三,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叫李四,王五是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安全科科长。原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大政建筑工程公司和大发建筑工程公司分别为自己单位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