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剧院为增加其票房收入,与某当红歌星李某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

题目

某剧院为增加其票房收入,与某当红歌星李某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剧院应于12月30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1万元,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剧院举办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李某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十天。则剧院()。

  • A、不得解除合同,也不得中止履行
  • B、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中止履行
  • C、既可解除合同,又可中止履行
  • D、可解除合同,但不得中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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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当红歌星谢某与某剧院签订一演出合同,双方约定,谢某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4万元。元旦晚上,大雪飘飘,寒风怒号,但观众还是早早来到剧院,期待一睹心中明星的风采。但谢某却擅自取消了该演出,观众气愤之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剧院应怎么办?( )

A.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谢某履行合同

B.谢某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剧院应自负损失

C.请求谢某赔偿损失

D.谢某不构成违约,但根据公平原则剧院可请求谢某承担部分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劳务合同的履行及不可抗力的认定问题。本题中,大雪飘飘,寒风怒号,不构成不可抗力,谢某取消演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谢某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责任,故BD选项错误,又因为,谢某与剧院之间的合同为劳务合同,具有人身性质的劳务合同不能请求强制执行,故A选项错误。谢某因违约行为应对剧院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为赔偿损失,故C选项正确。

第2题:

某剧院为增加其票房收入,与某当红歌星李某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剧院应于12月30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1万元,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院举办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月29日,李某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10天.则剧院【】

A.有权解除合同

B.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中止履行

C.可解除合同或中止履行

D.须于12月30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


正确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94条第2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故选A.

第3题:

张某、李某双方在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时,李某应张某的要求,由范某对李某履行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则该保证合同应由( )。

A.张某与李某签订

B.张某与范某签订

C.李某与范某签订

D.张某、李某、范某共同签订


正确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题中,范某是保证人,张某是债权人,所以应由张某和范某签订保证合同。

第4题:

某文艺演出为增加票房与某明星签订了演出合同,约定主办单位向其支付出场费5万元于1月1 日演唱歌曲,但是12月29日次明星喉咙发炎,无法出席演出,则主办单位( )。

A、不得解除合同,但是可以中止履行

B、有权解除合同

C、可解除合同或中止履行

D、需按约定支付出场费


参考答案:B

第5题:

2006年3月10日张某以其一座房屋为抵押,与李某签订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2007年2月10日,李某将张某抵押的房产作为标的与赵某签订买卖合同,张某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按照法律规定,李某、赵某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 )。

A.不可撤销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本案中,李某将张某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赵某签订买卖合同,李某对该不动产无处分权,因此该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由于张某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因此李某、赵某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无效合同。如李某、赵某订立的买卖合同经不动产的权利人张某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李某在2007年2月10日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第6题:

村民王某与李某所承包的土地相邻,王某为浇水灌溉,经与李某协商,双方于3月份签订了合同,主要约定:王某经过李某的承包地修建一条小渠,李某也可以利用之进行灌溉,王某支付给李某每年500元。水渠建成后,王某和李某都利用该水渠灌溉。后来,水渠被冲断,王某花钱修好了水渠。由于李某因为此渠也受益很多,王某要求李某承担部分修渠费用。李某以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拒绝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为相邻关系纠纷

B.由于合同并没有约定,因此王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费用

C.修建水渠的费用应当由李某一人承担

D.双方应共同承担修渠费用


正确答案:D
D【解析】本案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应当为设立地役权的合同,A项错误。在地役权关系中,供役地人一方面要依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其权利,另一方面,假如地役权人也利用供役地上的设施,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依据公平原则,其有义务承担部分维修的费用。

第7题:

某企业与李某同意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可约定的最长试用期为( )。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B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为2个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8题:

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l万元。

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万元。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

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

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保护性法律关系

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

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


正确答案:C
「考点」法律关系「解析」本题中所述行为只是违约行为,并非违法行为,选项B错误。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其必须是特定的,否则就没有权利义务的承担者了。选项D错误。另外。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就本题来说,甲京剧团和乙剧院形成了合同关系,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但本题还有其它法律关系存在,如观众与剧院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演员与京剧团之间的法律关系等,所以选项A不全面。

第9题:

张某受著名歌星甲的委托,代理歌星甲与某剧院签订了一份总酬金30万元的演出合同。因我国法律规定约稿、绘画、演出等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适用代理,故该代理行为无效,(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第10题:

下列合同,债权人可以转让其合同权利的有:( )

A.某剧场对其与著名歌星王某签订的演出合同所享有的债权

B.由于张某委托王某办理其私营企业的销售事务,王某对张某所享有的债权

C.王某卖出一台电视机,其对买受人李某的债务

D.某商业银行对贷款人陈某的到期未还贷款


正确答案:BCD
本题涉及可转让的合同债权问题。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本题中,选项A中剧场对其与歌星签订的演出合同所享有
的债权是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债权,依其性质不得转让。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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