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与乙汽车制造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价格50万元

题目

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与乙汽车制造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价格50万元。乙厂如约运汽车至甲公司所在地时,甲公司其他董事及股东以公司章程规定,因公司规模较小,每名董事对外所签订合同,如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应经董事会讨论决定,而张某擅自订立购车合同乃属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并拒绝收货,拒付货款。乙厂对甲公司章程规定并不知晓。则张某所订合同,其效力如何?()

  • A、有效
  • B、无效
  • C、效力未定
  • D、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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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预购买汽车配件,董事乙经营一家汽车配件公司,乙经董事会同意与甲公司订立了汽车配件的供应合同( )。()


参考答案:正确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运输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将甲公司的货物运往丙公司。乙公司委托个体运输户张某代运,途中由于车祸致使货物损失大半。对此损失应向甲公司承担责任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张某

D.乙公司和张某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题中,该批货物的承运人是乙公司。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富赔偿责任。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将5辆汽车卖给乙。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买卖合同

B.5辆汽车

C.甲将汽车所有权转让给乙的行为

D.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单纯的物或者单纯的行为都不能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此,在本题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甲将汽车所有权转让给乙”这一体现物质利益的行为。ABD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第4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甲公司付款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汽车,否则甲公司有权在15日内解除合同。甲公司1月5日付款,但乙公司因汽车尚未生产出来,故迟迟未能交付,4月10日,乙公司对甲公司表示汽车马上下生产线,请甲公司稍等数日。甲公司至4月22日仍未收到汽车,遂向乙公司表示解除合同。4月28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汽车时,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汽车买卖合同已被解除
B:汽车买卖合同未被解除
C: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D:甲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B,C
解析:
依《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另依该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甲公司表示解除合同时已超过了解除权行使期限,故买卖合同并未被解除。因此,B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对于因此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因此,C项正确。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将5辆汽车卖给乙。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买卖合同
B:5辆汽车
C:甲将汽车所有权转让给乙的行为
D:汽车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单纯的物或者单纯的行为都不能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行为是债权行为,债权行为的客体是给付行为,即甲转让汽车给乙的行为。

第6题:

(二)

某木制品公司甲与日本某商场订有一份木制品买卖合同。为了履行该合同,甲多方求购某种稀有木材,未果。正当交货时间临近时,本地某木材公司乙主动上门提出以高于市场平均价4倍的价格向甲公司出售相当数量的该种木材。甲公司迫于无奈,按乙提出的条件与其签订了合同。随后,甲乙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两年后,甲公司更换了董事长,新任董事长提出这一合同的效力存在问题。

41.甲公司新任董事长拟请求撤销与乙订立的买卖合同。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B.乙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C.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


正确答案:BC
41.BC[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AD项属于无效合同。

第7题: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足有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职责的代理。根据此定义,以下行为中构成表见代理的是( )。

A.甲贸易公司长期委任乙为总代理与丙公司交易,后甲撤销了乙但未通知丙,乙继续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

B.甲公司的某销售员李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买卖合同,后因市场价格下降,甲公司欲反悔,遂将李某开除

C.甲公司委托王某作为其在中国市场的总代理,并且有权处理百万元以下的合同。王某与李某签订了一批价值八十万元的合同,后以甲公司未批准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D.销售人员张某从甲公司离职后,仍有乙公司与其接触,在征得甲公司同意后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乙公司欲反悔


正确答案:A
B项在签订合同时,李某有代理权;C项王某签订的合同在其代理权范围之内,合同有效;D项张某与甲公司达成了临时的协议,取得了代理权限。  
12.D【解析】D与定义正相反,明显不属于充分授权。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价款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价款总值的5%。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乙公司违约后,其定金应向甲公司偿付( )。

A.1万元

B.1.5万元

C.2万元

D.5000元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定金的双倍罚则。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后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担保法》第八十九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还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内容,定金无论是收回、抵作价款或双倍返还,均不计算利息。

第9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一物多卖
讲解: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 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第10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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