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单证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证员)不得兼管汇票密押(押数机)、会计业务专用章、结算专用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和有价单证上须加签的业务公章;柜员不得兼管以上印章和密押。
第1题:
印、押、证三分管是指()
第2题:
对构成支付要素的空白重要凭证应与密押机()印章分开保管使用,做到印、押(压)证分管分用
第3题:
A、空白银行汇票
B、汇票专用章
C、核算用章
D、转讫章
第4题:
密押发行人员可以兼管与密押配套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和空白重要凭证,经办行的索押人员不得兼管与密押配套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和空白重要凭证。
第5题: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印、押、证”三分管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6题:
重要空白凭证的库管人员可以兼管重要会计业务印章、压数机和密押器。
第7题:
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经办人员不得同时兼管汇票专用章、压数机和密押器。
第8题:
A、汇票专用章
B、IC卡
C、IC卡口令
D、空白重要凭证
第9题:
严禁经办行的密押主管和密押员兼管的会计要素有()
第10题:
()相互不得兼任替岗,不得兼管印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