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说法错误是()。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B、业主大会与其事务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能力C、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D、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题目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说法错误是()。

  •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 B、业主大会与其事务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能力
  • C、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
  • D、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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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大小决定了共有权及成员权的大小

B.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需要分别登记

C.业主委员会属于非法人团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成员权通过业主大会行使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只有专有权需要登记,共有权和成员权不需要单独登记。

第2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既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也登记共有权和成员权

B.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能力,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C.业主不能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D.业主无权请求公布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正确答案:B

第3题:

下列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阐述中说法错误的是( )。

A.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B.业主不能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有独立用途部分的建筑物

D.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E.业主大会具有诉讼能力,可以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业主可以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项B错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选项C错误。

第4题:

不属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是()

A: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B: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分别享有所有权
C: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D:业主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5题: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

A: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B: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C:业主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
D:业主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收益权

答案:A,B,C
解析:

第6题:

根据《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的事项有( )。

A.选举业主委员会

B.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C.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D.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E.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正确答案:CD

第7题: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个集合权,包括专用所有权、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力
B:业主转让建筑物专有所有权时,对其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一并转让
C:在区分所有权人之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具有排他性
D:建筑区划内,共有所有权的标的物不得请求分割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建筑物的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个集合权,包括对专有部分享有的所有权、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三种权利具有不可分离性。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业主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共有部分又不可分离。

第8题:

下列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

B.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但不能自行管理建筑物

C.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D.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9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构成。

A: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B:业主对私有部分的所有权
C: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D:业主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同使用权
E:业主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

答案:A,C,E
解析:

第10题:

根据《物权法》,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可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B、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C、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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