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乙作为承租人对房子

题目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乙作为承租人对房子的占有属于()。

  • A、自主占有
  • B、善意占有
  • C、直接占有
  • D、间接占有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房子作为抵押担保。抵押期间,甲欲将这套房子以25万元卖给丙,丙知道房子已设置抵押,但愿意接受。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卖出该房屋,但应先征得乙的同意

B.甲可以卖出该房屋,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C.甲可以卖出该房屋,但事前应通知乙

D.甲无权卖出该房屋,因为此房屋已设置了抵押权


正确答案:C

第2题: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下列属于融资租赁合同的一项是( )。 A.甲听取了乙的建议,从丙处购买了一台印刷机 B.甲按照乙的要求,购买了某厂的E型机器设备提供给乙使用,乙每月支付给甲一千元的使用费,使用期满后乙将该机器买下 C.村民甲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见村里没有播种机,便向姐姐借钱,买回一台播种机,在农忙时出租给本村村民使用 D.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乙又将房子转租给丁


正确答案:B
定义涉及三方:购买方、出卖方、租赁方(实际使用方),对比各选项只有B项正确。 

第3题:

公民甲与乙约定如果甲于明年5月1日前分到房子,就将现住的房子租给乙开店,此约定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

第4题:

甲有一所归自己所有的房屋,甲的下列行为中,体现其物权性质的有(  )

A.乙欲侵占该房子,甲制止乙的侵占行为
B.甲自己居住该房子的行为
C.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为
D.甲出卖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E.甲对房子的装修行为

答案:A,B,C,E
解析:
A项体现所有权人的排他性,BCE三项体现所有权人的支配权,D项属于债权请求权。

第5题:

甲有一所归自己所有的房子,甲的下列行为中,体现其物权性质的有( )。

A.乙欲侵占该房子,甲制止乙侵占的行为

B.甲自己居住该房子的行为

C.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为

D.甲出卖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E.甲出租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

第6题:

甲有一所归自己所有的房子,甲的下列行为中,体现其物权性质的是()。

A、乙欲侵占该房子,甲制止乙侵占的行为

B、甲自己居住该房子的行为

C、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为

D、甲出卖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参考答案:A,B,C

第7题:

某甲将价值5万元的平房1间出租给某乙开设商店。某乙未与某甲商量,便将房子装修一新,并设置了固定柜台等设施,共花费7万元。3年后租期届至,乙要求甲支付7万元装修费,甲不同意。对本案的处理方案,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

A.房子归甲所有,但甲应向乙支付装修费7万元

B.房子归甲所有,乙应根据甲的要求将房子恢复原状

C.如装修方案已经过甲的同意,则装修费用可依双方约定分担

D.因装修费用高于房屋价值,考虑到效率原则,应由乙支付5万元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A
本题涉及承租人的装修行为问题。依《合同法》第223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题中,某乙未与某甲商量,将房屋擅自装修,并改变了房屋的内在结构,某甲可要求某乙恢复原状,当然,如果装修方案经过甲的同意,则某乙对房屋的装修行为就是合法行为,装修费用可依双方的约定分担。如果装修费用高于房屋价值,也可根据添附原理,由某乙支付房款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8题:

下列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条件是( )。

A.甲与乙在2011年1月约定,“如果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败了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甲与乙约定,“如果太阳从东方升起来的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C.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外地大学的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D.甲与乙约定,“如果公司设立时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正确答案:ABD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条件的特征。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成为条件,因此选项A的表述不能成为条件;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选项B的表述是必然发生的事实,而不是不确定的,因此不能成为条件;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选项D的表述是法律所规定的,不能成为条件。

第9题:

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居住,一日,大风将房屋阳台上的花盆刮落,正好砸在经过楼下的丙头上,造成丙头部受伤,该事件的赔偿责任应当由( )。

A.甲承担

B.乙承担

C.甲乙连带承担

D.乙承担主要部分,甲承担次要部分


参考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乙是房屋的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10题:

(2016年)甲将位于住宅楼顶楼的房子租给乙,租赁期限2年,月租金9000元,双方对租金支付方式未约定。乙于租赁开始支付了一年租金。
租赁第2个月,房子出现严重漏水,乙要求甲进行维修,甲以合同并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因房子漏水严重影响居住,乙请人进行维修,并在此期间租住在宾馆花去3000元。
租赁第5个月,乙和其家人出国半年,经甲同意将房子租给丙。丙租赁期间,不当使用造成洗衣机损坏,甲要求乙进行赔偿。
租赁第13个月,甲要求乙按照合同支付第二年租金,乙不同意。
租赁第14个月,乙在未告知甲的情况下,在客厅造了一个壁炉。甲知悉后,要求乙拆除。
租赁第15个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自己的姐姐丁并于三日后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乙得知后主张自己优先购买权遭到侵犯,要求甲就此以及之前维修费和住宾馆费用进行赔偿。丁于次月要求乙搬出此房子。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维修义务?乙能否要求甲支付维修费用并减免相当于维修期间住宾馆费用的租金?并说明理由。
(2)对于洗衣机的损坏,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并说明理由。
(3)租赁开始第13个月,甲能否要求乙支付第二年租金?并说明理由。
(4)甲是否有权要求乙拆除壁炉?并说明理由。
(5)乙能否以自己优先购买权遭到损害主张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6)丁能否要求乙搬离房子?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有维修义务。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能要求甲支付维修费用并减免相当于维修期间住宾馆费用的租金。根据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对于洗衣机的损坏,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会计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3.租赁开始第13个月,甲不能要求乙支付第二年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4.甲有权要求乙拆除壁炉。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乙不能以自己优先购买权遭到损害主张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6.丁不能要求乙搬离房屋。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租赁期限内,乙可以继续居住。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