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

题目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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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要约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收购与部分要约收购 B.全面要约收购只是收购公司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C.部分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D.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只能采取要约方式进行,投资者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外公开求购上市公司的股份


正确答案:AB
考点:熟悉要约收购规则、协议收购规则以及间接收购规则。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19。

第2题: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全部收购。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要约收购。预售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售要约的股份。

第3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承诺的先后顺序收购


正确答案:AC
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第4题:

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 )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A、预受股东的预受时间顺序
B、预受股东的预受要约股票数量顺序
C、同等比例
D、与主要股东事先约定的条件

答案:C
解析:
C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第5题:

(2009年)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答案:A,C,D
解析:
选项B: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第6题:

关于上市公司强制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撤销其收购要约

B.收购人可以仅向被收购公司的特定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C.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D.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15日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上市公司的强制收购制度。《证券法》第88条第l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第90条第2款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第93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

第7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同意接收收购要约的股东,在收购期限内不能反悔

答案:A,C
解析:
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第8题: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N以上的,其余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B.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以上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D.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撤回其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并公告


正确答案:BC
《证券法》第88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据此,C项正确。第90条规定:“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政权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据此,B项正确。根据《证券法》第97、50条的规定,A项说法错误。依第91条第l款,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回收购要约。故D项错误。

第9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是部分要约
Ⅱ.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Ⅲ.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Ⅳ.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Ⅴ.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A、Ⅰ、Ⅱ、Ⅲ、Ⅳ
B、Ⅱ、Ⅳ、Ⅴ
C、Ⅱ、Ⅲ、Ⅴ
D、Ⅰ、Ⅱ、Ⅲ

答案:C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23条规定,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是全面要约,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是部分要约。Ⅱ项,第35条规定,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Ⅲ项,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Ⅳ项,第38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Ⅴ项,第31条规定,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第10题:

上市公司收购人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发出收购要约,应当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裁明的事项有()。

A: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B: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C: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D: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答案:A,B,C,D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须披露以下内容:①收购人的姓名、住所收购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②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③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④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⑤收购价格。⑥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⑦报送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⑧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收购人是否已作出相应的安排,确保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⑩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收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付款安排。?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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