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经济权利和义务的特征。

题目

试析经济权利和义务的特征。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经济权利和义务是由经济法律、法规规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体现了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利益和要求,渗透了国家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性。
(1)具有公法和私法结合的特点
由于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关系涉及公法和私法两个领域,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也就兼具了公法和私法的双重属性。因此,经济规制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也兼有公权利和公义务、私权利和私义务的特殊性质。
(2)兼顾了经济规制主体与被规制主体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中已经谈到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由经济法确认和调整的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以及它所具有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内容也不可避免地具备了社会本位的特征。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谋求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和平衡。
以社会为本位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显著特征,但经济法并未放弃对经济规制法律关系中被规制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关注和保护。经济法在设定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时,注重权利和义务本身的平衡和协调,同时没有忽视经济被规制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总的体现和反映。所以说,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相协调和相结合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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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析市场经济国家投资体制的特征。


参考答案: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投资体制有以下五个特征:(一)企业是真正的投资主体和投资体制的基础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投资主体也分为政府、企业和私人三种,但企业投资主体占主要地位,这是由企业投资主体的产权属性决定的。表明企业是真正的投资主体有如下几个特点:1.企业投资完全由企业依据市场状况自主决策,政府不干预企业投资。2.企业投资主体的责权利三者统一,并承担全部风险。3.绝大多数企业的项目审批和立项程序全部在企业内部完成,无需上报和层层审批。4.企业投资的数量和投向完全由市场调节,虽然有时要受政府的产业政策引导,但政府的产业政策也是根据市场变化来制定的。(二)发达的金融业和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宽广的渠道融资是投资体制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个渠道。1.直接融资特点(1)金融机构数量多,资金充裕。如美国挂牌银行约有11000多家,通过银行运作的资金总量占金融市场总量的1/3。(2)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日本尤为突出,80%中小企业贷款由民间商业银行提哦概念股。2.间接融资发达的资本市场正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综观美、英、日等国资本市场,其共同特点是资本市场规模大,层次齐全,资本运作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促使这些国家中小企业融资格局不但发生变化,即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比重不断上升,银行融资比重有所下降。如股票市场,创业板市场等。(三)服务型的政府是引导企业投资活动顺利开展的保证美德日政府一般不干预企业投资,但又十分重视企业投资,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和多种有效的措施为中小企业投资服务。如美国联邦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为鼓励企业投资,对企业使用土地采取低收费,并提供公共产品,简化登记手续;通过划设企业区和实行差别税收等办法引导企业投资。(四)完善的中介体系为企业投资提供优质服务各类中介组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美德英日等国中介组织的共同特点是:中介服务体系健全,都十分重视自身的信誉并以科学、公正和可靠的原则为企业投融资提供优质服务,成为企业投资顺利试试不可取少的环节。(五)健全的法制是约束企业投资活动的最基本依据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法制建设,各种经济活动的开展都是在法治的环境下进行的,尽管市场竞争激烈,包括各类投资活动在内的经济活动都很规范有序。如美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投资法,但有关投资建设方面的法律有《税收法》、《环保法》、《土地法》等;对特殊行业有《公路法》和《电信法》;保证投资建设规范顺利进行的有《合同法》;对证券发行和交易约束的有《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

第2题:

不同的经济法主体享有不同的经济权利,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 )


正确答案:√
表述正确。

第3题:

46﹒从权利与义务的对应程度来看,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


正确答案:×
【答案】×
【解析】征税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明确不对等。

第4题:

试析经济法的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正确答案: 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是经济法的核心原则之一,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特征决定了它必须把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作为基本原则,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之一。从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看,无论是管理经济,还是从事经济往来;无论是纵向隶属关系还是横向有计划因素的经济协作关系,都必须做到责、权、利、效相一致。责权利效相一致的原则,最能充分体现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区分经济法与其他有关法律部门的一个重要标志。
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是指经济管理机关与企业、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等经济法主体,在各种经济法律关系中,都必须责、权、利、效一致,不允许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的现象存在,不允许纯粹的义务主体,也不允许有纯粹的权利主体。
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的核心是责权利相一致。责权利与每个具体的经济法律关系及其主体直接相关。而效却与之并不直接相关。
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贯穿于经济法体系的整体和始终,不仅要求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与市场交易主体实现责、权、利、效相统一,也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责、权、利相统一,使得所有的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在市场软性的利益驱动机制和硬性的法律约束机制下,能够自学自觉、主动地谋取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5题:

简论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征。


答案:
解析:
(1)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的特征表现在:1)基本权利确立了公民的宪法地位,是一种个体抵抗国家权力的权利体系。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公民在一国中的宪法地位。宪法地位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其主体意志的基础,是公民行为合宪性的依据。宪法上确定基本权利的首要意义在于使公民行使的基本权利获得合宪性的基础,使之有资格和能力抵御国家权力可能带来的侵害。由于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行使不同领域的权利,每一种权利与公民社会有着各种不同的联系,通过基本权利的确立,一方面提炼各种权利的一般性规则,另一方面明确了公民的宪法地位。2)基本权利是权利体系的核心价值。权利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庞大的体系,依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权利体系中包含着不同层次、不同形态的权利要素,其中具有母体性的权利直接构成基本权利。这种权利客观上具有不可取代性,是公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3)基本权利是相对稳定的权利群。对于一个公民来说,基本权利既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同时也是在社会生活中应具有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在多样化的权利形态中被纳入到基本权利范畴的一般是国家有能力给予保护并实现的具有现实基础的权利,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从宪法运行的整个过程而言,基本权利具有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功能与能力,以不同形式推动社会发展。基本权利的稳定性是保护公民宪法地位的重要因素,从而有利于保障社会关系的稳定。4)基本权利一般情况下具有不可转让性。当国家通过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时,这一权利通常成为公民的专有权利,不得将其权利转让给他人,否则会失去行使基本权利的资格。5)基本权利的综合性。基本权利作为体现宪法基本价值的最高规范之一,在权利体系上具有综合性,概括了公民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涉及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与社会领域。在人类生活的主要的、基本的社会生活领域中宪法确定了基本权利的范围,以保障公民的宪法地位。总之,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权利,表明了公民的宪法地位,反映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一个国家政治制度运行的基础。
(2)所谓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在社会生活中公民需要履行各种形式的法律义务,其中对于国家来说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即对公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义务构成宪法规定的义务。基本义务的特征表现在:1)基本义务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基本义务是公民作为统治对象而负担的义务,是公民宪法地位的直接体现。宪法作为保障人权与限制国家权力的最高法,本质上是防御国家权力的规范,并不调整公民个之间的具体活动。宪法上规定基本义务只是表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不影响宪法中公民应具有的地位。2)基本义务具有制度保障或法律保留的性质。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是具体立法活动的宪法依据,通常具有一种伦理的、宣言的效力。基本义务是公民宪法地位的高度概括,它通常通过各种形式的部门法得到具体化和现实化。3)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的一体性。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以不同的形式保持着内在的一体性。有些基本权利与义务是直接结合为一体的。其他的基本权利从表现形式看,并不一定具有相应的基本义务,但基本义务的规定实际上构成基本权利运行的宪法界限。一部宪法典规定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数量是不平衡的,通常基本权利的数量大于基本义务数量。但这并不说明基本义务不重要,它只能表明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不同存在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履行基本义务的过程本身就是享有基本权利。从这种意义上,基本义务的履行是实现自由的基本形式与手段。4)基本义务是开放性的价值体系。随着宪法实践的发展,传统的基本义务的范围不断发生变化,出现了新的适应人类社会发展需求的义务类型。现代宪政体制下的基本义务不是以单纯服从为特点的传统义务,也不是脱离宪法基本精神的义务,它是在宪政体制下维护社会共同体的基本条件,适应了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对待现代宪法上的基本义务,应从发展的观点分析它的社会功能,不能拘泥于特定时代基本义务的观念。

第6题:

经济法律关系具有( )的特征

A.经济领域中发生的意志关系

B.由经济法规定和调整的法律关系

C.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D.具有强制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下列关于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不是相互依存的

B.没有经济权利,也可以有经济义务

C.经济权利依赖于经济义务来实现

D.经济义务则是为了满足经济权利


正确答案:AB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相经依存的,因此选项A错误;没有经济权利不存在经济义务,因此选项B错误。

第8题:

( )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A、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B、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C、经济核算行为

D、智力成果


参考答案:A

第9题:

(2012年)从权利与义务的对应程度来看,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第10题: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 A、经济行为
  • B、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
  • C、经济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 D、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