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在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犯罪时被抓获,公安机关决定对其监视居住。虽然江某在当地有住处,但考虑到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题目

江某在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犯罪时被抓获,公安机关决定对其监视居住。虽然江某在当地有住处,但考虑到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甲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只能在甲的住处执行

B.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侦查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C.可以在羁押场所执行

D.可以在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A、B、C、D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73 条第1 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屠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是属于检察院侦查,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不是侦查机关批准,因此,故A、B、C、D 错误,应全选。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但由于患有严重疾病,侦查机关对其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监视居住期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只能在甲的住处执行
B: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C:甲聘请辩护律师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D:辩护人会见甲,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监视居住。详解:《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是属于检察院侦查,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不是公安机关批准,因此,故AB错误,应全选。《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聘请辩护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故C错误,应选。《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该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侦查机关是检察院不是公安机关,故D错误,应选。本题选A、B、C、D。


【考点】逮捕的复议、复核。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第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故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就是AC选项。

第3题:

关于监视居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监视居住既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

C.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应当适用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

D.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无固定住处,也无适当的可供指定的居所,可以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参考答案:AB
解析: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由此可见,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所以,A项正确。
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所以,B项正确。
C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款后段的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该项认为,针对前述情形“应当适用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因此,C表述错误。
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款后段的规定,“……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因此,该项认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无固定住处,也无适当的可供指定的居所,可以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D表述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参考答案AB

第4题:

以下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有:()

  • A、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无工作、生活的合法居所
  • B、李某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已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 C、范某涉嫌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已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 D、季某涉嫌重大贿赂犯罪,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正确答案:A,B,C

第5题:

甲(女)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立案侦査,侦查机关对甲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关于甲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只能在甲的住处执行
B.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侦查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C.可以在羁押场所执行
D.可以在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是属于检察院侦査,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不 是侦查机关批准,因此,故ABCD错误,应全选。

第6题:

以下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有:( )

A.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无工作、生活的合法居所
B.李某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已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C.范某涉嫌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已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D.季某涉嫌重大贿赂犯罪,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在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根据《高检规则》第110条第2款,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工作、生活的合法居所,故A项正确;(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故BC项正确。

第7题:

甲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被立案侦查。羁押一个月后,被变更为监视居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应当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不得向被监视居住人收取费用
B.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不得向被监视居住人收取费用
C.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
D.甲委托的律师乙会见甲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答案:B,C,D
解析:

第8题:

王某在从事间谍犯罪活动时被抓获,侦查机关决定对其监视居住。虽然其有住处,但考虑到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参考答案:正确

第9题:

共用题干

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B: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C: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监管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门的办案场所、办公区域执行
D: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可以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答案:A,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13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人民法院适用强制措施的对象有可能是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遇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BD项属于适用公安机关拘留的法定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73条,《高检规则》第110条。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选项A属于预备犯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第(1)种情形,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选项B属于第(3)种情形,即在犯罪嫌疑人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因此亦可以先行拘留。选项C属于第(4)种情形,即犯罪后企图逃跑,因此可以先行拘留。选项D属于第(6)种情形,同样可以先行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8条,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此案尚在侦查阶段,也不是自诉案件,因此,不由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补充侦查和取保候审的决定是不得作出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100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2)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3)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24小时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严重妨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四个选项均属于可以逮捕的情形。

第10题:

某甲因为涉嫌恐怖活动犯罪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下列关于某甲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发现某甲没有固定住处的,遂决定在指定的处所对其执行
  • B、某甲有固定住处,但是公安机关认为在其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遂决定在指定的住处对其执行
  • C、公安机关可以在看守所对其执行监视居住
  • D、执行机关对执行监视居住的某甲,可以采用电子监控的方法

正确答案:A,B,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