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李某在村委会殴打王某,打砸办公桌,扰乱村民委员会秩序。下列说

题目

村民李某在村委会殴打王某,打砸办公桌,扰乱村民委员会秩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构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B、李某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C、李某构成破坏村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
  • D、对李某应当数过并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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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村民李某在村委会殴打王某,打砸办公桌,扰乱村民委员会秩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构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李某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李某构成破坏村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

D.对李某应当数过并罚


参考答案:ABD

第2题:

村民李某与王某竞选村委会主任,李某为了当选,故意诋毁王某,在村内散布谣言称王某与同村马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

A、生命权

B、人身自由

C、人格尊严

D、隐私权


参考答案:C
李某故意散布谣言、诋毁他人的行为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犯,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李某的行为并没有侵犯王某的隐私,而是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故本题答案为C项。

第3题:

村民李某在村委会殴打王某致其轻微伤,砸坏办公桌(价值300元),扰乱村民委员会秩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构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李某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李某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对李某应当数过并罚


参考答案:ABD

第4题:

甲县乙镇丙村村委会负责人李某将村里最大的一块约4000亩的农田以十分低廉的价格承包给吴某(曾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刑)经营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协议签订后,村民对此极为不满。某日,部分村民代表5人到村委会质询该块土地开发问题,并要求村委会解除该合同,质询期间与李某发生言语冲突,李某理屈词穷,遂报警称村民无理取闹,聚众扰乱村委会办公秩序。
为妥善处理案件,有关部门成立了工作组,工作组的下列措施合适的是:(多选)

A.满足村民前面提出的诉求
B.调查村务、村干部廉政等问题
C.动员该村威望较高的村民出面分头做村民工作
D.派出医疗队进村为村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答案:B,C,D
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土地合同是否撤销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故A项错误。村委会负责人李某将村集体土地以低廉的价格承包给有涉黑前科的吴某,可能存在权钱交易,工作组应当对其廉政问题调查,故B项正确。由于村民大量聚集影响社会正常治安秩序,为劝导广大村民,工作组可以动员德高望重的村民帮助劝解村民,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故C项正确。多名村民受伤,应当及时医治,故D项正确。因此选择BCD选项。

第5题:

张家村拥有一片山地,适于种植茶叶,王某系王家村村民,欲承包该片山地种植茶叶。经与张家村村民委员会协商,王某与张家村村民委员会达成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每年交纳承包费若干。王某承包该山地后,准备投入资金种植茶树。半年后,茶叶行情看涨,张家村村长张某的妻弟李某(系李家村村民)欲取而代之,承包该山地。张某遂以王某拖欠一年承包费为由通知王某解除承包合同,王某不同意,遂引起纠纷。经查,张家村共有村民代表20人,王某承包该山地时经过12名村民代表同意。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家村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
B:张某有权主张解除王某的土地承包合同
C:李某欲承包张家村土地应经村民代表1/2以上通过
D:王某有权请求张家村分担损失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59条的规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的规定,本题中张家村将山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村民王某,未经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也未经人民政府的批准,因此合同无效,A、C项错误。合.同无效不存在解除的问题,因此B项错误,王某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后,因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在于双方当事人,故其损失应当由双方分担,因此D项正确。

第6题:

村民李某与王某竞选村委会主任,李某为了当选,故意诋毁王某,在村内散布谣言称王某有犯罪前科,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A.生命权

B.人身自由

C.人格尊严

D.隐私权


参考答案:C

第7题:

2018年3月,太平乡前街村村委会举行换届选举,李某当选村委会主任,李某在选举过程中向村民做了许多承诺。但是真正当选后,他并没有像他当时说的那样去做。村民非常不满,认为他不适合任村委会主任一职,那么( )可以罢免李某。

A.太平乡乡政府
B.前街村村委会全体成员
C.前街村村民会议
D.太平乡乡长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启动罢免程序。罢免程序为:书面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罢免要求,说明罢免理由;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罢免要求;被罢免对象进行申辩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公布罢免结果。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8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扰乱单位秩序的是( )。

A.被辞退的违纪职工甲拒绝接受企业的正确处理,无理纠缠,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

B.病人家属乙借医疗事故在医院大吵大闹,不听劝阻,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受到影响

C.游客丙在汽车站内故意违反安检秩序,起哄闹事

D.村民丁不服村民委员会决定,在村民委员会内打砸,影响正常秩序


参考答案:AB

第9题: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王某虽长期在外务工,但户籍在甲村,只要王某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就应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A项错误。“入户协议”因侵害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效。杨某的户籍在甲村,故也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B项错误。杨某的户籍在甲村,其参加选举不需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D项正确。

第10题:

甲县乙镇丙村村委会负责人李某将村里最大的一块约4000亩的农田以十分低廉的价格承包给吴某(曾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刑)经营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协议签订后,村民对此极为不满。某日,部分村民代表5人到村委会质询该块土地开发问题,并要求村委会解除该合同,质询期间与李某发生言语冲突,李某理屈词穷,遂报警称村民无理取闹,聚众扰乱村委会办公秩序。
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出警,到达现场后恰当的处置措施有:(多选)

A.维护现场秩序
B.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
C.对双方进行治安调解
D.引导村民代表依法解决问题

答案:A,B,D
解析:
为避免事态扩大,民警赶到现场后,应当维护现场秩序,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以免双方作出过激行为,故AB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村民代表与李某质询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并非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违法行为,不适用治安调解,故C项错误。村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民警应引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D项正确。因此选择AB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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