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登记注册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准备设

题目

筹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登记注册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上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定罪处罚

  • A、挪用资金罪
  • B、挪用特定款物罪
  • C、挪用公款罪
  • D、职务侵占罪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可能构成()

A、保险诈骗罪

B、职务侵占罪

C、挪用资金罪

D、盗窃罪


答案:C

第2题:

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

A.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的

B.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

C.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给国有公司、国有企业进行营利活动的

D.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股票交易的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3题:

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


正确答案:×
[答案] ×
[解析] 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第4题:

共用题干

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A:某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数额较大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但未超过3个月的
B:某私营企业的经理于某利用其业务上的便利,挪用较大的公司资金进行赌博活动
C:某“三资”公司的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
D:某国有公司的会计赵某挪用本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答案:D
解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A、B、C三项中,“三资”公司的财务主管、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以及私营企业的经理均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D项中,国有公司的会计挪用本单位资金按挪用公款处理。
A、B项,民政局副局长是国家工作人员。C项,扶贫款属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构成本罪。D项,挪作私用构成挪用公款罪。
依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A选项中林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B选项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注意使用或者购买并使用构成盗窃罪。C选项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蒋某的行为应数罪并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的倒卖有价票证罪定罪处罚,而不是诈骗罪,因此D选项错误。
依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抢了乙的背包,又对乙进行殴打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甲对乙及另外两名女青年进行猥亵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本题C、D两项正确。
A项,应认为只构成抢劫罪一罪。B项,甲某勒索乙某确有理由,虽有使用暴力行为,但与典型的抢劫罪有区别。C项,转化型抢劫罪。D项,构成抢劫枪支罪。
夏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因为,绑架罪须客观上具有绑架行为和勒索行为,而本案中夏某无绑架行为,属于虚构使董某产生恐惧的事实而取得财物,属敲诈勒索罪,此外还构成故意杀人罪,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马某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侵占罪,他并不是保管他人的财物,C选项正确。马某虽利用夏某的行为,但与夏某无意思联络,不成立间接正犯,D选项错误。
选项A涉及诈骗罪中被骗者的处分能力问题,诈骗罪中,欺诈行为的对象不能是无辨别能力的幼儿、高度精神病人,由于诈骗罪必须欺骗具有处分财产权利和能力的人,使其“自愿交付”财物,因此被骗对象是具有辨别能力,能够处分财物的人。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盗窃罪的根本特征是“秘密窃取”财物,诈骗罪的根本特征是被害人由于行为人的欺骗而“自愿处分”财物。在盗窃中,行为人也会使用一些欺骗手段,但其目的不是让行为人自愿交出财物,而是分散行为人的注意力,以便窃取或者财物“调包”手段,使其秘密窃取的行为不被当场发现。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选项B中,甲是趁乙不注意,将一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抓住甲的手时,甲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盗窃罪。
本题考查的是一个多次重复的考点:什么样的财产是侵占罪中的“遗忘(失)物”。只有行为人确实以为该物系他人遗忘(失)物,而且按照社会一般观念,也认为该物已经脱离所有人占有的才是“遗忘(失)物”。所以,在路边未上锁的他人的汽车、自行车、他人遗忘在办公室中的存折,都不属于“遗忘(失)物”,取得这些财物都构成盗窃罪。本案中,乙的房屋虽然垮塌了,但乙并未失去对自己垮塌房屋中财物的占有,甲也明知这些财物是乙所有,因此甲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甲的行为显然不构成抢夺罪,因为他不是公然抢夺财物。甲的行为也不是不当得利,而是犯罪。

第5题:

挪用公款罪是指( )行为。

A.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

B.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C.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D.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正确答案:BCD
解析:挪用公款的用途决定了挪用公款罪构成的不同条件。

第6题:

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贪污罪?( )

A.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

B.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

C.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D.行为人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


正确答案:C
【考点】贪污罪
【解析】刑法第183条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贪污罪)、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84条第2款规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5条(受贿罪)、第38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85条第2款规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7题:

( )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期货交易所

B.期货经纪公司

C.证券交易所

D.保险公司


正确答案:ABCD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 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8题:

国家工作人员以下哪些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5000元赌球

B.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10万元炒股,一个月归还

C.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0万元还个人房贷,1年未还

D.虚构事实借公款5万元用于交子女学费,2个月后归还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甲是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因为在网络上参与“赌球”欠乙10万元,后甲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10万元公款还给乙,甲的行为属于()。

A、挪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

B、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

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D、挪用资金


正确答案:A

第10题:

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构成( )。

A、盗窃罪
B、贪污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C
解析:
贪污罪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够构成;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题中相关工作人员不具有非法据为已有的目的,同时盗窃罪不需要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要件。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