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各级机构(发包方)与勘察设计单位(承包方)为完成一定的勘察

题目

()是各级机构(发包方)与勘察设计单位(承包方)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的技术、经济责任及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

  • A、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 B、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C、初步设计合同
  • D、以上答案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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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但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

第2题: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 )书面同意,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 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A. 发包方

B. 设计方

C. 施工方

D. 监理方


参考答案A

第3题:

勘察设计合同的承包方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时,应由( )。

A.发包方与承包方解除勘察设计合同

B.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

C.承担与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当的赔偿金

D.视造成损失浪费的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

E.减免勘察设计费不足以赔偿发包方实际损失的部分承包方仍应承担


正确答案:BDE

第4题: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方式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B.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C.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D.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业务转包

答案:C
解析:

第5题:

下列有关管理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A. 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B. 未经注册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C. 注册执业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D.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允许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而不是不能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答案:B
解析: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而不是B项中的“不能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6题:

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

第7题: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由发包人与承包商为完成一定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一般是指业主或总承包商,他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但()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


参考答案:发包人/承包商

第8题: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

A、勘察范围图

B、建筑平面布置图

C、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D、经批准的资源、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下列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是(  )。

A、将建筑艺术造型有特定要求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直接发包
B、业主将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C、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勘察设计任务进行转包
D、经发包方同意,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勘察设计任务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

答案:C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施工单位可以依法将承包项目转让。

第10题: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问:承包方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转包?(  )

A、承包方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再转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B、承包方将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转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C、承包方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D、承包方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将建设工程主体部分勘察、设计以外的其他部分转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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