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的某艺术家A与乙市的商人B签定了一个油画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丙市履行合同即交付油画,后因该艺术家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该商人B提起了诉讼。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予以管辖()A、甲市人民法院B、乙市人民法院C、丙市人民法院D、甲乙丙市三市的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

题目

甲市的某艺术家A与乙市的商人B签定了一个油画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丙市履行合同即交付油画,后因该艺术家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该商人B提起了诉讼。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予以管辖()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甲乙丙市三市的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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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L市的某书店与M市的某出版社签订了一个购书合同,双方约定在两市之间的N市支付此批图书。后因出版社的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某书店遂提起诉讼。此案应由( )管辖 。

A.L市人民法院

B.M市人民法院

C.N市人民法院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第2题:

甲市某明星A与乙市商人B签订了一个演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丙市履行合同即在丙市开一次演唱会,后因明星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该商人B提起了诉讼。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予以管辖()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甲乙丙三市的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A

第3题:

甲市王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王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变更为罚款500元。王某仍然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乙市丙区人民法院

B.甲市王某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C.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D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仍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情况属于共同管辖。

第4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体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诉讼中,如债权人、股东诉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股东可能因为协议管辖或者章程中约定管辖法院各不相同而四处起诉但因为诸多涉案事实如公司章程、公司账目、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名册等信息均需到公司内部调取,不同地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又集中到公司调査取证,既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符合高效、快捷的诉讼理念,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本案作为有关分配利润的公司i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A。

第5题:

居住在甲市的王某乘丁市运输公司的豪华大巴车去乙市出差,途经丙市不幸发生车祸,王某受重伤。现王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受理的法院有:()

A:丙市人民法院或者丁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人民法院
D:甲市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市是事故发生地,丁市是被告住所地,所以对该案有管辖权,A项正确。而甲市是原告住所地,当地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C、D项错误;无法判断乙市是否为车辆最先到达地,所以,B项也不正确。

第6题:

被告人在甲市盗窃电器,到乙市销赃,在丙市没有进行其他犯罪即被抓获,那么此案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

A.应当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

B.应当由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C.既可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D.甲市、乙市和丙市的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高法解释》第2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本案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因此甲市和乙市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本案,由于被告人没有在丙地犯罪,因此丙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答案为C。

第7题:

甲市的某书店与乙市的某出版社签订了一个购书合同,双方约定在两市之间的丙市交付此批图书。后因出版社的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该书店提起诉讼。此案应由下列哪一个法院管辖()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B

第8题:

某运输公司A货轮在甲市海岸触礁,被途经此地的乙市B货轮救助,B货轮因此花费人民币若干元,A货轮经救助后首先驶达丙市某港。后双方因救助费用发生争议,此案可以由( )管辖。

A.A货轮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

B.甲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32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9题:

甲市的汪某,一年前因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搬去乙市朋友家住,并在乙市打工。打工期间,与同事李某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造成李某重伤,因此被判有期徒刑7年,于丙市监狱服刑。在汪某服刑期间,其户口在丁市的妻子欲起诉与其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的地域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本题中考查的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的地域管辖,而与是否离婚之诉无关。因此本题答案为D。

第10题:

住所地位于A市的甲获得一项产品专利,乙未经甲的许可在B市制造该专利产品,丙从乙处大量购置该专利产品并在C市销售。A、B、C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具有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甲欲以乙和丙为共同被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A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B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C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A、B、C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具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D的说法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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