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士因病去世,留下10万元财产,其生前未写遗嘱。下列不可以依法继承该女士遗产的有()A、她已经出嫁的女儿B、她的公婆C、她的妹妹D、她的儿子

题目

某女士因病去世,留下10万元财产,其生前未写遗嘱。下列不可以依法继承该女士遗产的有()

  • A、她已经出嫁的女儿
  • B、她的公婆
  • C、她的妹妹
  • D、她的儿子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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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女士因病去世,留下10万元财产,其生前未写遗嘱。下列不可以依法继承该女士遗产的有()

A.她已经出嫁的女儿

B.她的公婆

C.她的妹妹

D.她的儿子


参考答案:C

第2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转继承制度的是( )。

A.小刚在继承父亲的遗产后明确表示自己继承的这些遗产将归其女儿继承

B.李爷爷在刚刚决定由其大儿子继承遗产后大儿子意外死亡,只好改由二儿子继承

C.张军在其爷爷刚去世,其父亲刚接受这笔遗产时暗害了其父亲,从而继承了遗产

D.陈某在接受其丈夫留下的遗产后突然遭遇车祸身亡,因此其儿子依法继承了她的这一份遗产


正确答案:D
56.D【解析】A项中小刚不符合继承人死亡;B项不符合“继承开始后”;C项中“暗害其父亲”使其不再是合法继承人;D项符合定义,故选D。

第3题:

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公婆,公婆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且公婆有一个妹妹在邻近的另外一个村庄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B.丁某是第一继承人

C.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

D.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E.丁某公婆的妹妹是第一继承人


正确答案:ABC
丁某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丁某是第一继承人;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

第4题:

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公婆。公婆去世时并没有留下遗嘱,且有一妹妹在临近的另外一个村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B.丁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
D.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E.丁某公婆的妹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A,B,C
解析:
《继承法》规定,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外,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因此,本题中丁某是第一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第5题:

年轻的小张有两个亲妹妹,一个出嫁,一个没有出嫁。小张由于意外不幸去世,留下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年轻的老婆,以及一笔财产,且生前没有遗嘱,对于这笔财产你认为应该怎么分配?(? ? ? ?)

A.小张的父母有权继承
B.小张的妹妹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小张的妻儿有权继承
D.小张没有出嫁的妹妹可以继承
E.小张的两个妹妹都不能继承

答案:A,C,E
解析: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而全部不能参加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6题:

朱某生前曾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去世后所有财产归村委会,村委会按协议尽了义务。朱某失散多年的妹妹在他去世前1个月回到家乡定居,朱某于是留下一份遗嘱,将其部分财产分给其妹继承。朱某去世后,其独生女从外地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所有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朱某的女儿继承

B.应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由朱某之女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朱某的所有遗产赠与村委会

D.先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赠与村委会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关系及其适用顺序。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可见,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题中,村委会履行了义务,该协议有效。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朱某所立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因而无效,应按照协议处理,故C选项正确

第7题:

赵女士晚年由保姆照顾的比较多,生前与保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保姆给赵女士养老送终,她的财产全部给保姆。后来赵女士的女儿失业下岗,生活没有以前那么美满,于是赵女士又立了份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赵女士去世后保姆与赵女士的女儿关于财产的分配发生争执,告上法庭,法庭该如何判决()。

A.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抚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各得一半财产
B.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赵女士女儿获得所有财产
C.由于赵女士生前立过遗赠扶养协议,所以遗嘱无效,财产全归保姆
D.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共同分割财产,但由于遗嘱在后,所以赵女士的女儿应分得更多的比例

答案:C
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最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盼法律效为优先于遗嘱。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财产继承中,在死者生前与他人既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二者之间没有抵触,则分别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二者相互抵触,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第8题:

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后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那么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

A.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

B.李丽没有继承权

C.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D.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


正确答案:A
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于李丽死亡,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

第9题:

谢女士晚年由保姆照顾的比较多,生前与保姆签订了遗嘱扶养协议,由保姆给谢女士养老送终,她的财产全部给保姆。后来谢女士的女儿失业下岗,生活没有以前那么美满,于是谢女士又立了份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谢女士去世后保姆与谢女士的女儿关于财产的分配发生争执,告上法庭,法庭该如何判决?( )

A.由于谢女士立的遗嘱在遗嘱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谢女士立过遗嘱抚养协议,因此谢女士女儿和保姆各得一半财产
B.由于谢女士立的遗嘱在遗嘱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谢女士女儿获得所有财产
C.由于谢女士生前立过遗嘱扶养协议,所以遗嘱无效,财产全归保姆
D.由于谢女士立的遗嘱在遗嘱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谢女士立过遗嘱扶养协议,因此谢女士女儿和保姆共同分割财产,但由于遗嘱在后,所以谢女士的女儿应分得更多的比例

答案:C
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最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财产继承中,在死者生前与他人既签订有遗赠扶养义又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两者之间没有抵触,则分别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两者相互抵触.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本题中遗赠扶养协议表明遗产全归保姆所有,故选C。

第10题:

赵女士晚年由保姆照顾的比较多,生前与保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保姆给赵女士养老送终,她的财产全部给保姆。后来赵女士的女儿失业下岗,生活没有以前那么美满,于是赵女士又立了份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赵女士去世后保姆与赵女士的女儿关于财产的分配发生争执,告上法庭,法庭该如何判决()。

A.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抚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各得一半财产
B.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赠有效,赵女士女儿获得所有财产
C.由于赵女士生前立过遗赠扶养协议,所以遗嘱无效,财产全归保姆
D.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赠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共同分割财产,但由于遗嘱在后,所以赵女士的女儿应分得更多的比例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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