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

题目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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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羁押和追缴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逮捕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区法院承担

B.逮捕是由区检察院批准的,故对该逮捕,应当由区检察院承担赔偿义务

C.对杨某的拘留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D.对追缴赃物行为,李某可要求区法院返还拍卖所得15万元


正确答案:AD
81.答案:A、D 考点:刑事赔,偿范围及义务机关讲解:根据2010年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1条,二审改判无罪的案件,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充当赔偿义务机关。若刑事拘留和赔偿依法需要赔偿的,均由该 一审法院赔偿。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杨某与某公司发生的合同履行纠纷,存在诈骗犯罪嫌疑,故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的拘留,属于违法拘留。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该违法拘留属于刑事赔偿范围。故选项C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5项,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据此,选项D正确。

第2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

分析:1.杨某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要求?

2.杨某应当向谁提出赔偿请求?

3.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

4.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


参考答案:1.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请求;
2.应当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条第四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3.应给付杨某拍卖彩电所收的价款15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五)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4.每日赔偿金按作出决定上年度国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给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司法解释,明确了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时的上年度。

第3题:

某市公安局根据举报认为杨某涉嫌贩毒,即口头传唤杨某进行讯问。当晚杨某被手铐铐在桌子腿上。值勤警察第二天发现杨某脸色苍白,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脑部有钝器伤,但非致命伤;死于脑内出血,多见于高血压的并发症,轻微头部损伤对脑内出血有诱发作用。杨某之妻要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应当赔偿,因为杨某的死亡并非公安局造成

B.不应当赔偿,公安局工作人员的行为欠妥,但并不违法

C.应当赔偿,因为杨某的死亡与公安局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D.公安局赔偿部分损失,因为杨某死亡的责任并不完全在公安局


正确答案:C

第4题:

杨某在广州市的公交车上扒窃,窃得一个钱包,内装80元钱和一张银联卡。杨某又很快到商场将银联卡中的520元钱消费掉500元。下列选项中对杨某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A.杨某不构成犯罪
B.杨某只构成盗窃罪
C.杨某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杨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答案:A,C,D
解析:
扒窃行为,无论所得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窃取信用卡又使用的,构成盗窃罪。

第5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

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查看材料

A.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
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前置程序的,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本题属于纳税争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杨某对纳税决定不服,只能先提起复议,经复议后才能起诉。故C项为应选项。B项错在“可以”的表述上。当复议依法被规定为前置程序时,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而不是可以选择的问题。

第6题:

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市公安局执行。本案经一审法院审判后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过重,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杨某不服申请再审,后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为无罪,而此时杨某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杨某欲要求刑事赔偿,以下何机关应为赔偿义务机关( )

A.市公安局

B.市检察院

C.审法院

D.二审法院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
《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为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应由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即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7题:

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偿所欠李某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杨某到期却拒不偿还,法院因此向杨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但杨某在指定期限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因此可以裁定对( )的财产强制拍卖。

A.张某

B.张某或杨某

C.杨某

D.张某和杨某


正确答案:C

第8题:

杨某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一名乘客的钱包,内有人民币2000元,杨下车时被该乘客发现,后杨某被群众扭送至派出所。公安机关将杨逮捕,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杨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对杨定罪量刑时,考虑当时正处于“严打”时期,社会治安不好,在这样的形势下,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

问:

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第9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夏某、宋某、杨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夏某不服提出上诉,宋某、杨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夏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夏某若不构成犯罪对被告人夏某宣布终止审理
B:夏某若不构成犯罪对被告人夏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宋某、杨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答案:B,C
解析:
【考点】被告人在审理结束前死亡的处理。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因此,B、C项正确。

第10题:

某省甲县居民杨某到某直辖市乙区某公司担任市场拓展专员,常年居住于该市丙区。一日出差至某自治区丁县。丁县公安局以杨某屡次嫖娼为由决定对其收容教育,并交付位于戊县的某市收容教育所执行。杨某不服起诉。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戊县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
杨某不服起诉,被告为丁县公安局。本案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第1句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丁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即丁县法院有权管辖法院。《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本案也可由乙区法院管辖。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收容教育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原告杨某户籍所在地即甲县、经常居住地即丙区、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即戊县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本案,即甲县、丙区、戊县法院有权管辖本案。故A、C、D项应选。B项既非被告所在地法院,也非原告所在地法院,故排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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