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1996年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西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9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5月1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9月13日,西城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消了抗诉决定。1996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1996年3月停产。1966年9月1日,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李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题目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1996年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西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9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5月1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9月13日,西城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消了抗诉决定。1996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1996年3月停产。1966年9月1日,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李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护了原决定。对羁押造成的精神损害,李某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的规定,对此李某可以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仅此而已,不存在一般意义上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国家赔偿不同于一般民事赔偿的独特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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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A: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无期限的限制,故本案中检察院可以在两年后提出抗诉
B: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本案应由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AD项正确。BC项均没有正确理解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检察院级别限制。

第2题:

张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某区人民法 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 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査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 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 定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
A.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无期限的限 制,故本案中检察院可以在两年后提出抗诉
B.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本案应由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本案应由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向某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及《审监督 程序解释》的相关规定,A、D项正确。B、C项均没有 正确理解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检察院的级别 限制。

第3题: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华服装厂的厂长.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绀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9日,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05月17日某区检察院提出公诉.9月13日,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退回某区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某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共被羁押了9个月.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3月起停产.9月1日,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李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被羁押达9个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区法院

B.李某就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C.李某可以对羁押达9个月和被吊销营业执照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D.李某可以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羁押期间的营业损失


正确答案:AB
86.【答案】AB 【考点】 国家赔偿【解析j 李某被羁押达9个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区法院,要注意在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上新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是不一样的,这是今年司考特别容易考查的一个知识点,A正确.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本案复议机关没有加重损害,作出维持决定,故而赔偿机关是原行政机关.B正确. C选项的两项损害不能一并提起赔偿诉讼.因为两项赔偿属于不同的性质,而且第1项赔偿属于刑事赔偿范围,不属于诉讼范围.故而C不当选.羁押期间的营业损失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因为这种损失不是羁押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故而李某无法获得该项赔偿,D错误.

第4题: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1996年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西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9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5月1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9月13日,西城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消了抗诉决定。1996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1996年3月停产。1966年9月1日,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李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护了原决定。 李某被羁押达9个月,如果他就此项损害提出赔偿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他如何继续请求赔偿?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本案因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无罪,则本案中的拘留决定和逮捕决定都是违法的。作出拘留决定的西城区公安分局和作出逮捕决定的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各自的决定承担赔偿责任,相应地成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适用刑事赔偿程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

第5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先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又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2年7月4日,市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后,市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负有赔偿义务的是( )。



A.市公安局
B.市检察院
C.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案例中批准逮捕的机关为市检察院,故B项正确。

第6题:

张某诉丁某债务纠纷一案已经由A县人民法院一审、B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现人民检察院欲对该案提出抗诉,应按何种程序进行?()

A:A县人民检察院向A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B市人民检察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B市人民检察院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B市人民检察院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案:D
解析:
【考点】检察机关抗诉的程序。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7题: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2010年11月21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1月27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2010年12月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2月13日,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李某证据不足,宣告李某无罪。李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则:

A:赔偿义务机关为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B:赔偿义务机关为西城区公安分局和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C:应当适用新《国家赔偿法》
D:应当适用旧《国家赔偿法》

答案:A,C
解析: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新《国家赔偿法》于2010年12月1日实施,侵权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但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新《国家赔偿法》,故选项C正确。

第8题:

某案件由某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当事人上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该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该区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时有受贿行为,检察院提起抗诉。

下列正确的一项是( )。

A.由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人民法院提出

B.由该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本题选D。

第9题:


李某诉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案


振兴服装厂是江西省某市(地级市)的一家私营企业,厂长是李某。2009年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2009年3月9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 2009年5月17日检察院提出公诉。 2009年6月16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李某无罪。 2009年9月1 3日,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2009年1 1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并释放了李某。2009年6月1 1日,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振兴服装厂的营业执照,致使振兴服装厂停产。李某于2009年6月15日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题】


1.李某就企业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可供李某选择的法定赔偿程序有哪些?


2.若违法羁押给李某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则李某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3.对于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损失,李某最迟可在何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4.西城区工商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承担何种告知义务?


5.李某不服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应以谁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若李某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直到2010年5月1日也没作出答复,此时李某可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案:
解析:

1.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赔偿义务机关。因为它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振兴服装厂的营业执照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可选择的赔偿程序有三:一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区工商局提出;二是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三是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2.李某可以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可以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李某最迟可以在201 1年1 1月27日提起行政诉讼。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而且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自李某知道侵权事由的2009年2月27日起算,至201 1年1 1月27日止。


4.工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李某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李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5.李某应以区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被告。


6.至2010年5月1日复议期限已过期,但复议机关仍未作出答复属于不作为,李某可以区工商局为被告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也可以市工商局为被告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提起诉讼。


第10题:

张某经营一私营服装厂。1998年3月20日,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2日,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6月10日提起公诉。10月6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张某证据不足,宣告张某无罪。南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同年12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该服装厂因张某被羁押,于1998年3月停产。1998年9月23日,南区工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的营业执照。 张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请回答第问题。 对于人身受限制的损失,张某能够在何时期内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方符合时效?( )

  • A、1998年3月20日至2000年3月21日
  • B、1998年4月2日至2000年4月3日
  • C、1998年10月6日至2000年10月7日
  • D、1998年12月7日至2000年12月8日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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