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如何规定的?

题目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什么是时效的中止?我国国家赔偿法对时效的中止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

时效的中止,指在时效期间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而暂时停止时效期间的运行,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该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第2题: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的请求既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3题: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的法定期限是:( )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参考答案:B

第4题: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复议机关变更原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否

第5题: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A.对

B.错


参考答案:A

第6题:

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参考答案:

首先,注意确定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包括实体上的资格和程序上的资格两类。实体上的资格是指作为请求人要具备什么样的主观利益;程序上的资格是指行使请求权要具备什么样的行为能力。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是受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具体地说,确认行政赔偿请求人实体资格的规则有三项:
(1)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实际损害的人。
(2)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其所受损害与行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人。
(3)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其请求事项必须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
其次是,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第7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履行赔偿义务机关是( ) 。

A 行政机关

B 司法机关

C 立法机关

D 国家


参考答案:AB

第8题: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依照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进行协商。

A.赔偿方式

B.赔偿项目

C.赔偿数额

D.赔偿义务机关


答案:ABC

第9题: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对

第10题: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赔偿义务机关

B.原告只能是拥有赔偿请求权者

C.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也可能是公民或者法人

D.行政赔偿案件的管辖与行政诉讼案件相同


参考答案ABD